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余姚梁辉至周东段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浙交函〔1997〕2012号)悉。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自1997年2月15日起,对通过余姚梁辉至周东段公路(一期工程)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工作按浙政办〔1990〕1号和浙政〔1992〕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实行一站两点、单向收费方式(委托高速公路梁辉收费点对出高速公路的车辆收取通行费,新华收费点对由余姚、慈溪往高速公路方向的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按附表所列标准乘2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二月五日
梁辉至周东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明细表 ┏━━━━━━━━━━━━━━━━━━━━┯━━━━━━┓ ┃ 车 辆 种 类 │ 征收标准 ┃ ┠────────────────────┼──────┨ ┃ 二、三轮摩托车(含轻骑) │2元/车次 ┃ ┠────────────────────┼──────┨ ┃载重在2吨以下(含2吨)和载客20人以 │ ┃ ┃ 下(含20座)的客、货汽车及简易机动车 │ 5元/车次 ┃ ┠────────────────────┼──────┨ ┃载重在5吨以下(含5吨)和载客50人以下 │ ┃ ┃(含50座)的客、货汽车 │ 10元/车次 ┃ ┠────────────────────┼──────┨ ┃ 载重在10吨以下(含10吨)和载客50人 以 │ ┃ ┃ 上的客、货汽车 │ 15元/车次 ┃ ┠────────────────────┼──────┨ ┃10吨以上的车辆(含大型平板车、特种车) │ ┃ ┃按行驶证规定的载重吨位(特种车自重吨位) │ 2元/车次吨┃ ┃计征。超过40吨以上的部分按50%计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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