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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木材运输巡查范围和部分木材检查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3-12-01 17:04 浏览次数: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木材运输巡查范围

和部分木材检查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适应公路建设和木材运输形势的变化,加大对木材运输监督管理的力度,省政府决定适当调整木材运输巡查实施范围以及部分公路和水上木材检查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宁波市鄞州区、余姚市、宁海县、象山县、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上虞市、金华市婺城区、衢州市柯城区、衢州市衢江区、青田县、景宁县等13个县(市、区)为开展木材运输巡查的县(市、区),巡查范围限于辖区内的县、乡公路。

二、撤除富阳市渔山、宁波市鄞州区横街、余姚市大隐、宁海县桑洲、瑞安市高楼、上虞市小越、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金华市婺城区塔石、舟山市鸭蛋山、衢州市衢江区安仁、景宁县鸬鹚等11个公路木材检查站和瑞安市东山、安吉县吴山渡等2个水上木材检查站;撤除景宁县顺利木材检查站的水上部分(保留公路部分)。

三、富阳市大青木材检查站迁移至320国道中埠收费站附近,更名为富阳市中埠木材检查站;乐清市清江木材检查站迁移至大荆镇水涨村,更名为乐清市水涨木材检查站;丽水市莲都区桃山木材检查站迁移到莲都区碧湖镇下县头村,更名为丽水市莲都区县头木材检查站。

四、新增安吉县杭垓木材检查站(位于安吉县杭垓镇)和景宁县龙井木材检查站(位于景宁县东坑镇)。

上述迁址和新增的木材检查站,由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科学合理设置的要求选择确定具体地址。

木材运输巡查大队和固定木材检查站是林业行政执法的基层力量。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巡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会同纠风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防止上国、省道检查和“三乱”现象的发生。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