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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茅湾里窑址等44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4-08-18 09:37 浏览次数:

省文物局、省建设厅:

你们《关于要求批准调整公布杭州市区茅湾里窑址等4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浙文物发〔2014〕224号)悉。经研究,同意对杭州市区茅湾里窑址等44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你们公布。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文物保护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调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44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4日

附件

调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44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处)

1.茅湾里窑址

2.小古城遗址

3.岳飞墓(庙)

4.于谦墓

5.吴越国王陵之吴汉月墓

6.胡庆余堂

7.文澜阁

8.六和塔

9.闸口白塔

10.梵天寺经幢

11.凤凰寺

12.西泠印社

13.章太炎故居

14.灵隐寺两石塔两经幢

15.龙兴寺经幢

16.广济桥

17.飞来峰造像

18.宝成寺麻曷葛刺造像

19.南山造像

20.浙江兴业银行旧址

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

1.越王城遗址

2.雷峰塔遗址

3.张煌言墓

4.卫匡国墓

5.杭州碑林

6.求是书院

7.郭庄

8.香积寺塔

9.大麦岭摩崖题记

10.浙江体育会摩崖题记

11.通玄观造像

12.浙江图书馆旧址(含孤山馆舍和大学路馆舍)

13.蒋庄

14.基督教青年会会所旧址

15.浙江省第一师范旧址

16.葛云飞墓

17.衙前农协旧址(包括李成虎墓)

18.吴昌硕墓

19.史量才墓

20.于子三墓

21.章太炎墓

22.丁家山毛泽东读书处

23.秋瑾墓

24.杭州辛亥革命烈士墓群

信息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