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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04国道青岭至黄土岭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06-06-07 13:07 浏览次数:

临海市人民政府,省交通厅、物价局:

  临海市政府《关于要求征收104国道青岭至黄土岭段改建“四自”工程通行费的请示》(临政〔2006〕11号)和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104国道青岭至黄土岭临海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见》(浙交〔2006〕200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自2006年7月5日起,对通过104国道青岭至黄土岭公路临海段的车辆收取通行费。现104国道黄土岭隧道收费转换为104国道青岭至黄土岭公路收费,收费标准不变;104国道青岭至黄土岭公路黄岩段改建完成后不再另行设站收费,也不再调整收费标准。

  二、104国道台州南收费站黄土岭隧道补票点由104国道K1734+850(沿江镇黄土村)迁移至104国道K1726+780(沿江镇王加莳),迁址后更名为104国道台州南收费站青岭补票点,其代征的台州大环线收费不变。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


信息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