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规范性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对我县建筑行业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7-19 11:01 浏览次数:

县境内各建筑业企业:

为提高我县境内建筑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以确保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和推进我县建筑行业科技进步,根据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以及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兴市实施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建筑行业实际,决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建筑行业中的木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道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11个工种实行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由嘉善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嘉善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嘉善县建筑业协会共同对上述11个工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培训考核鉴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鉴定对象:凡在我县境内从事木工、砌筑工等上述11个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鉴定,取得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权限核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二、申报培训考核鉴定条件:

初级工:在本工种岗位从事2年以上(含2年,以下同)工作;

中级工:在本工种岗位从事9年以上工作且取得本工种初级技能等级5年以上;

高级工:在本工种岗位从事14年以上工作且取得本工种中级技能等级5年以上。

三、培训考核鉴定内容: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要求,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成绩应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四、培训考核鉴定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考核鉴定安排在10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企业将《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和《职业技能培训汇总表》(并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7月30日之前报县建筑业协会,联系人:张海英。联系电话:0573-84282527。

五、培训考核鉴定收费标准:500元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2、职业技能培训汇总表



嘉  善  县  建  设  局

嘉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一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报 名 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文化程度


本人身份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参加工作时间


原职业(工种)


原技术等级


原证书编号


申报职业(工种)


申报工种工龄


申报等级


个人

工作

简历


工作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职业技能培训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

程度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

时间

申报职业

工种

申报等级

申报工作

工龄

联系电话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关于对我县建筑行业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善建建[2007]53号).pdf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民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