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嘉善 县长之窗 嘉善动态 透视政府 投资嘉善 网上办事 参政议政 嘉善旅游 公共服务

 
善政发〔2008〕118号
 

嘉善县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实施洪溪镇干洪路兴洪路
交叉口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洪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要求批准洪溪镇干洪路兴洪路交叉口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洪政〔2008〕54号)收悉。按照《嘉善县推行“阳光规划”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你镇编制的《嘉善县洪溪镇干洪路兴洪路交叉口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批前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有异议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阳光规划”公示结果,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编制的《嘉善县洪溪镇干洪路兴洪路交叉口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请你镇严格按照编制的规划实施。
  特此批复

 

二○○八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  规划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
|
|
|
|
嘉善县人民政府主办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承办
CopyRight ?2008-2010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15419号       建议分辨率:1024*768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