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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部署

2008-11-21 15:52:04 中国·嘉善 浏览次数: 字体:【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部署
何全根
(2008年9月24日)

同志们: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决议精神,强调在科学发展中重视民生、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有发展成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我县为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较全面的社会养老制度,并向实现“全民社保”、“人人享有”的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下面,我根据会议安排,就这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为社会的安定团结、经济的繁荣昌盛、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但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城乡一体化加快等诸多因素的挑战。去年,党的十七大在报告中指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是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突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也是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的,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期待的客观要求
        从整个嘉兴市来看,作为沿海发达城市,经济、社会、文化各项基础较为扎实,人民群众对完善的社会养老制度需求更为迫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民生事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广覆盖、多层次、保基本、可持续”的方针,于2007年9月,出台了《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07]71号),率先在全国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用3年时间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目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在市本级、平湖实行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今年9月2日,全市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全面拉开了嘉兴市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序幕。
        从我县自身来看,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普遍转变为“4-2-1”模式,家庭承担的压力使得养老的功能弱化,人们期待政府建立新型的社会养老方式。同时,我县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到2007年末,老年人口达72732人,已占全县总人口的19.07%,高于同期全市17.64%和全省15%的水平,是全省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县市之一。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迫切需要我们主动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养老问题。另外,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养老意识也在不断改变,传统的“养儿防老”、“储蓄养老”模式逐步淡化,更多的是追求养老制度设计的完备社会化养老。一直以来,我县的社会保障工作通过努力,整个体系框架已经形成,各类保障人群在制度上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988年我县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6年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1999年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统筹制度,并不断完善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体系。据测算,到2008年6月底,我县已参加和享受各类社会保障人群占应享受社会保障人数比例为51.38%(全县已参加和享受各类保障人数为162314人,应享受社会保障人数315927人),如包括已享受高龄老人养老基本生活补助人员,享受比例达到57.89%。但我县仍有10多万城乡居民尚未进入政府养老保障体系,因此建立带有政府福利性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是考虑还没有社会养老保障的人群的社会养老问题,随着这项制度的建立,我县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将实现全覆盖。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这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以县为统筹范围,主要是通过政府推动和利益引导,城乡统筹,城乡有别,以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为主、地方财政给予补贴,有经济实力的村集体经济给予适当补助,实行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待遇水平和个人缴费相挂钩的办法,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政策要点是:
        1、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到60周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现有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对于《实施办法》实施前已满70周岁的,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高龄老人养老基本生活补助。
        2、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及管理
        (1)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形成,缴费基数有三个:按上上年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平均数,个人缴费比例为8%。农村居民可任选其中一个基数缴费,城镇居民可选择后两个中的一个基数缴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财政分别按当期缴费基数的5%给予补贴(农村居民统一以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给予补贴)。所需补贴资金由县、镇两级财政分别按50%比例承担。
2008年的三个基数分别为:2006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87元,200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04元,两者之和的平均数为13545元。
        (2)个人账户管理。包括:个人缴费账户。即由个人按8%所交的资金全部纳入个人账户。财政补贴账户。财政5%补贴其中3%划入财政补贴帐户,另外2%建立统筹基金,用于70周岁以上老人养老生活补助等。财政特殊补贴账户。对45-60周岁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户夫妇,在其参保缴费期间给予3%的参保特殊补贴。
        3、待遇享受
        (1)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月标准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与补贴账户储存额本息之和除以156个月也就是13年计发,直至死亡。
        (2)本办法实施后不间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当期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满15年城乡居社会养老保险费,同时以本办法发文前对应年份给予财政补贴;本办法实施后中间间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延期缴费,延缴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按当期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满15年,财政给予补缴以前对应年份的补贴额。对于延期领取养老金的,计发待遇时按照规定予以适当提高。(文件后面有张对应表)
        (3)《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缴纳15个年度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并按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
        (4)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5)对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今后还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适当进行调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对2008年12月31日前,按15年标准参保缴费,并享受或办理享受养老待遇手续的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1元标准增发养老金。增发比例达到13.25%,也就是你一次性趸交,如农村居民是交10665元,可月领83元,上调后是94元/月,到70周岁时还将增发50元。
        4、有关政策衔接
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现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农村养老保险我们都进行了较好的衔接,妥善处理了几个险种之间的关系,确保做到平稳过渡和衔接。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参保人员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帐户和补贴帐户储存额本息可以按有关规定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并补记个人帐户。
目前在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时,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职工,其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额,按当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折算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并补记个人帐户。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后,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不再受理。已参加的可作出以下处理:一种是已享受原办法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仍可按原办法规定执行。另一种是目前尚未达到享受待遇年龄的原办法参保人员,按本办法参保缴费的,可选择将以原办法参保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按本办法发文后当期折算缴费标准予以折算衔接或一次性退还以原办法参保的个人帐户储存额。还有就是如不按本办法参保的,待其达到享受待遇年龄时,仍按原办法规定享受养老待遇。
        (3)参保人员以后如土地被征用,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生活统筹,可一次性退还个人缴费账户存储额本息。
        二、全面发动,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前期所做工作
        为顺利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县制订了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共分组织准备、全面实施、总结考核三个阶段,我们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制定政策。从去年10月份起,我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调研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和征求意见会,经反复论证完善,制定了《嘉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经县政府16次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并于今年4月获得市政府批准实施。
        2、先行发放高龄补助。我县《实施办法》通过后,先行实施了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养老基本生活补助这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逐一登记,认真审核、公示,发放补助的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上半年共发放高龄老人养老基本生活补助金643.43万元,涉及高龄老人20577人。
        3、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已完成了政策汇编、宣传资料制作、各类表式的设计和印制。对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这个任务的分解是按照各镇16周岁以上未参加养老保险〈不包括在校生〉与各镇户籍登记人数的比列计算,魏塘3480人、西塘3680人、陶庄2080人、丁栅1540人、惠民1420人、干窑1630人、姚庄1320人、大云1070人、杨庙1520人、洪溪1300人、天凝1460人),并制定了《嘉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和《嘉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4、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我县已经成立了由苗伟伦县长任组长,梁晓英部长和我任副组长,各镇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月19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了全市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精神,并听取了我县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准备和各成员的意见,苗县长在会议上也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实现养老保险体系的全覆盖,让全民都有养老保险,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下阶段主要工作
        今天我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从准备阶段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市里已经下达了今年这项工作的考核指标,我县参保人数要达到20500人,时间紧、任务重,当前关键要做好以下两个阶段的工作: 
        1、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从今天的会议开始到11月底,主要有五项工作内容。一是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各村要召开党员、社长、户长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上门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思想动员。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知晓率和参保意识。三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分片到各镇进行培训,举办咨询活动,讲解政策和操作办法,各镇对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在10月15日前完成。四是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这是最关键的一点,都是具体到每一个人,必须认认真真,不能有一丝错误,同时,县镇财政配套要及时到位。五是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实施工作,县四副班子领导牵头带领督查组联片进行推进工作督查。这个阶段的工作可以有分有合,请各镇、各相关部门围绕加快推进速度,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2、总结、考核阶段。时间从12月1日起至20日结束。一是各镇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回顾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二是县领导小组对各镇工作实绩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后县里还将召开会议,表彰先进。这个阶段各单位要做好自查工作,注意把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行之有效的方法总结好,也要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透,以便今后转入常规工作后更加顺利。
        三、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度目标
        1、落实目标。今天会议后,请各镇立即成立相应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今天会议上,县政府还将与各镇签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按照《嘉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嘉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与措施。二是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参保缴费人数达到相应的分解人数,并按规定及时上缴个人缴费部分和镇财政配套资金。三是要做好70周岁(含)以上无生活保障的高龄老人养老基本生活补助的管理和发放。因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镇要切实把握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与村、社区签订工作责任书,加大工作推动力度。我县也已经出台了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各镇要把这个办法通报给各村(社区),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县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公安、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实现与各镇相关信息数据的共享,指导、支持各镇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同时,县、镇两级要建立起联挂包干制度、跟踪督查制度、周报制度、考核奖励等有效机制,确保这项工作按时、按要求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是重点。要以人民群众理解、接受、参与为目标,以惠民、利民为根本目的,注重实效,营造好氛围。在政策上,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当好学生,首先把握和理解透《实施办法》,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使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尽早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在舆论上,宣传部门要多渠道的宣传报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好处,广泛挖掘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和典型事例,做到广播电视有音像,报纸有图文,网络有资料,使政策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在方法上,要针对群众要求,有的放矢的采取设点现场咨询,面对面讲解等办法,将政策说明好、讲解透;要深入基层,上门入户、面对面动员群众参保;根据平湖的经验,还可以发动学生给父母写倡议书动员参保,小辈为长辈参保,老板为职工参保等,特别是各级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为符合参保条件的亲人参保,以实际行动带动群众参保。
        3、注重实效。在实际工作中,各镇也要认真分析参保形势,对参保对象情况有所把握,特别是对那些文化层次、就业困难、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重点对象,要通俗易懂地宣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耐心细致地分析当前农村的养老现状,推心置腹地与居民算好经济账,点对点的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面对面的动员参保。从平湖的经验来看,县、镇两级开展宣讲达500多场次,每个村组织召开的户长会议达10多次,与6万多群众进行了零距离的动员,最多的一名群众,镇、村干部上门达8次之多,最终成功动员选择了参保。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借鉴,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线工作中积极主动,实行“三包”。一是包登门动员。坚持白天走企业,晚上访农户,主动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趁晚上居民在家的时段到农户家中动员参保,在这里尤其要注意参加老农保的农民,工作人员一定要算好两种保险的账,尽量动员他们推出老农保,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二是包登记。对要求登记参保的居民,由工作人员手把手的指导,帮助居民填好登记表。三是包养老金发放。对于60周岁以上一次性缴费的城乡居民,工作人员及时办好养老金发放卡,限时挨家挨户送到农户家中,详细告知领取养老金的方式和注意事项。各镇也要采用领导联村、分片的工作方法,对相对落后的村,要对照参保形势,制定相应措施,扎实推进。
        4、规范操作。参保流程要到位,这是一项关键的工作,我在这里向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经过宣传发动,面对面工作,参保对象确定参保意向后填报参保登记表,村(社区)初审合格后将参保登记表等资料交所属镇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镇劳保所负责审核参保登记表,审核并经县社保中心核准,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册再返回村(社区),由参保人员到村(社区)办理缴费手续,由收缴单位出具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收款凭据,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将资金转入由镇财政所设立的专门账户,再由镇劳保所核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并将收缴人员的信息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立参保缴费个人档案,月末镇财政所将当月收缴的个人缴款连同镇财政补贴资金上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专户,县财政的配套资金同期划入财政专户。镇劳保所持县财政出具资金到位凭据,连同当期缴费人员的明细表交县社保中心,经县社保中心核对无误后,建立参保人员的缴费账户,同时建立财政补贴账户。这项工作关系到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工作人员务必要谨小慎微,不能有差错,切切实实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办实。
        同志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是起步年,也是关键的一年,我们一点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合力推进,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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