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盛玉良,副主任奚掌福、马国强、俞鹤祥、宋柏枫、张炳祥参加审议。副县长何全根、县政协副主席丁金华应邀参加。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我县自1999年建成乐安里经济适用房以来,到目前,全县建成经济适用房累计3691套,总建筑面积35万2724平方米,其中住宅32万2819平方米。全县还进行了4批共100户廉租房的配租,其中19户承租公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得到租金减免的优惠,极大地改善了我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2008年至2010年,我县廉租房建设目标为10000平方米,约170套;建设经济适用房90000平方米,约1050套。 审议中,大家充分肯定了2006年以来我县在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1999年以来我县在推进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上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县政府在法制宣传、关注民生的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措施有力。但我县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解决。 副县长何全根表示,县政府将认真研究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会议还通过了《嘉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试行办法》和有关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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