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土告字[2008]1号
经浙江省和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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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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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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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经济开发区三期世纪大道北侧地块 |
魏塘镇善江公路东侧、世纪大道北侧 |
59501.7 |
商业 |
1.4-1.5 |
≤40% |
≥25% |
40年 |
1125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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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150.5 |
商业住宅 |
1.5-1.55 |
≤20% |
≥35% |
40年、7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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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7号 |
姚庄镇魏俞公路西北侧、东栅港东侧 |
32257.7 |
商业住宅 |
≤2.0 |
≤30% |
≥30% |
40年、70年 |
520 |
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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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号 |
姚庄镇姚庄大道南侧、菜场西侧 |
961.1 |
商业住宅 |
≤2.0 |
≤40% |
≥25% |
40年、70年 |
838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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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3号 |
姚庄镇姚庄大道南侧、茜经路东侧 |
1288.4 |
商业住宅 |
≤2.0 |
≤40% |
≥25% |
40年、70年 |
712 |
37 |
二、嘉善经济开发区三期世纪大道北侧地块申请人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其它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25日至2008年2月15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25日至2008年2月15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公开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汇票或现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下午3: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和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08年2月18日下午3:30时前确认其参加拍卖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 2008年2月19日下午2:30时;
七、特别说明:本次土地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某地块报名参加者在3个以下的,供地出让方式将由公开拍卖改为公开挂牌方式,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同时土地拍卖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我局会逐一通知到有关已报名的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自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2月27日,交纳竞买保证金(汇票或现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7日下午3:30时。将在2008年2月28日下午3:30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资格。挂牌报价时间自2008年2月18日上午8:00时至2008年2月29日下午2:3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开出让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
(二)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储备中心109、112室),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三)本次公开出让成交价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四)开户单位: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营业部。帐号:330201040010188。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魏塘镇人民大道777号 地址:魏塘镇亭桥北路158号
电话:0573—84233327 84233330 电话:0573-84129500
联系人:吴先生 陆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