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不断有群众通过县长信箱和县长电话询问:嘉兴市市本级从2007年重阳节开始,对于年满70周岁,未享受过各类社会养老保险(障),养老生活补助(保障)待遇的高龄老人,发放养老基本生活补助,那么我县又会从何时开始执行这一补助措施。 为此,县长电话受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专门就这一问题咨询了相关部门,被告知目前我县正处于调研、测算中,这一措施的执行还尚需时日。 其实,在我县魏塘镇的魏中村就有关于高龄老人的补助措施。从今年10月份开始,魏中村对70周岁以上未享受过企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本村户籍的老人给予每月50元的补助。与此同时,魏中村也非常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规定子女必须赡养老人,并与符合条件的老人子女签订了《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协议》,规定子女必须每月自觉缴纳50元的赡养费到村老年协会老人的分户帐上,再由村里连同村补贴的50元一并按季度发放给老人。 这一措施的执行,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切实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希望我县能加快制定对高龄老人的补助方案,切实关爱老人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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