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灯”是民间舞蹈的一种,又叫“串马灯”、“太平马灯”,早在明清时代就很盛行。
马灯舞主要活动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至正月卅的半个月时间,也有活动在旧时庙会的行街中。一支马灯舞队有几“马”几“花篮”,一般是八“马”八“花篮”,即八匹马和八只花篮。马分两截,用竹篾做骨架,分为马头和马臀。糊上彩色纸,内放红烛,表演时点燃。制花篮,有扇形、圆形、五角、六角、八角形,面上用白棉纸糊,也有用丝绢绷上,绘有花鸟,写上吉利字句,也有写上几句唐诗。花篮实际上成了一盏灯,挂在树枝上。树枝高一人左右,并扎上常青阔叶灌木(意为摇钿树枝)和柏树丫枝(俗称百子),象征人财两旺。树枝上另外扎上彩色纸花朵。每一树枝挂三只花篮。
领头的为“头牌马”,是一个大门框形状的大灯,横长2米左右,高三四十厘米,中点燃几支红烛。灯面横批上写这支马灯队所在的村名。
马灯队表演时,在锣鼓声中踮起脚奔跑,走出各种“链条形”队形,有单链条、双链条、四链条等。 正月底谢灯时,要请太保念经后用火焚毁。有的村在谢灯时,搭台说两天书,将马灯送回庙里存放,来年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