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各行业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和礼仪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倡导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在全县开展“争做文明市民,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全县十大行业系统中组织开展“行业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人为本,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为目标,以倡导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引导各行业系统广大员工诚实劳动、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奋发进取,努力提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贡献一份力量,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行业及条件 ㈠评选行业 本次评选活动主要在工商、税务、政法、通讯、金融、旅游、卫生、交通、建设、教育等十大系统中开展。 ㈡ 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模范遵纪守法,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模范践行《嘉善县市民文明守则》,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2、在各自行业系统中,围绕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开拓市场,大力发展业务,在服务、经营、开发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 3、服务规范、业务娴熟、技能过硬,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成绩显著的。 4、能认真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规范,成绩明显,无违纪现象,无投诉记录。
三、评选机构 成立嘉善县“行业文明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粱晓英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政法委、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财政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嘉善支行、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电信局、县邮政局、中国移动嘉善分公司、浙江联通嘉善分公司、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嘉善分社等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利军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选方法和具体步骤 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现场投票、优中选优的方法推荐评选。 (一)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参加评选的十大系统认真组织学习评选文件,使系统内职工了解评选“行业文明之星”的重要意义和评选要求,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候选人推荐阶段(4月15日前完成):各系统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确定15名左右“行业文明之星”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推荐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联系电话:84228000),同时在行业系统内部公示。 3、评选表彰阶段(5月15日前完成):分系统组织开展候选人文明礼仪展示活动。根据候选人在展示活动中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礼仪等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10名“行业文明之星”。由县文明委发文表彰。 (二)分组实施 十大系统分别组织“行业文明之星”候选人进行行业文明礼仪展示活动,由各牵头单位拟订具体方案,具体实施。(各行业系统评选方案于4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政法系统组。由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做好政法系统“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2)旅游系统组。由县旅游局、县文明办共同做好旅游系统“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3)金融系统组。由人民银行嘉善县支行、县文明办牵头,做好金融系统“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4)税务系统组。由县国税局、县财政地税局、县直机关工委共同做好税务系统“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5)通讯行业组。由县电信局、团县委牵头,做好通讯行业“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6)工商系统组。由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共同做好工商系统“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7)教育系统组。由县教育局、县妇联共同做好教育系统“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8)卫生系统组。由县卫生局、团县委共同做好卫生系统“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9)建设系统组。由县建设局、县总工会共同做好建设系统“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10)交通系统组。由县交通局、县妇联共同做好交通系统“十大文明之星”评选工作。 (三)展示要求 文明礼仪展示活动在内容上,坚持传统礼仪与现代礼仪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紧紧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以文明礼仪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重点突出社会礼仪、职业礼仪、生活礼仪三个方面的内容。 展示活动可分三个环节进行。 (1)知识问答。设置礼仪知识、文明创建知识、公民道德建设知识问答,本环节得分占20%。 (2)礼仪表演。可根据行业特点自行编排,在规定时间内展示所在岗位的服务礼仪,做到亲切、自然,充分显示本单位或本行业的整体服务形象,本环节得分占60%。 (3)群众投票。各候选人以服务理念、服务承诺等为主要内容,进行1分钟左右的演讲拉票。组织系统内部分群众代表根据候选人的现场表现进行评分,本环节得分占20%。
五、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全县十大系统评选“行业文明之星”活动,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争做文明市民,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各行业系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具体人员,认真组织,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遴选,做好初步人选的考核、审查、推荐等工作,确保评选质量和活动效果。 2、广泛发动,周密组织。各行业系统要广泛发动,及时推荐,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特别是要在策划鲜活生动、趣味性强、便于操作的文明礼仪展示活动上下功夫。力求展示活动能综合性地表现出“行业文明之星”候选人的文明素质和礼仪,服务水平。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业系统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设施,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县级各新闻单位要全过程参与、全面配合,深入挖掘评选过程中的新闻线索,报道参评单位中的好人好事,宣传和推广一批市民群众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开展学习先进、争当“行业文明之星”活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结队会等形式,邀请“行业文明之星”现身说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全县广大职工文明素质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 4、注重结合,形成机制。“行业文明之星”评选活动要与各单位考评机制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行业文明之星”评选要与文明单位、和谐家庭、文明户等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长效机制,促进良好文明风尚的形成和发展。
嘉善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8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