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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政发〔2008〕64号
 

嘉善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嘉善县公安局通令嘉奖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6月至12月,在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备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简称“三电”专项斗争)中,嘉善县公安局按照中央综治办8部委的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和“三电”企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积极探索以电信线路报警系统与110报警服务台联网为支撑的打防工作新模式,不断健全“三电”设施巡护工作机制,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同比发案数下降26.6%、经济损失下降47.4%,被全国“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2007全国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并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公奖字〔2007〕26号),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县公安局通令嘉奖。
  希望嘉善县公安局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学习和发扬公安部门的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精神,为打造“平安嘉善”,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  嘉奖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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