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保持县级机关有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建设,提升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以崭新的面貌迎接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考核验收。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级机关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5月26日——6月2日 二、主要内容: 1、整治范围: 县级机关各部门庭院、大厅、楼道、各办公室以及公用设施环境卫生等。 2、整治内容: (1)环境卫生。室内外环境整洁,办公室门窗、办公桌椅清洁无灰尘;不乱扔办公废物、废纸;会议室(接待室)要有禁烟标识并保持整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车辆有序停放,室内外绿化及时修剪养护,花坛(花盆)内无垃圾,卫生状况良好。 (2)办公秩序。保持办公秩序严谨协调,没有串办公室聊天等现象;办公室文件资料、报刊杂志、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办公设施完好无损;档案室、储藏室规范,物资、物品摆放井然有序。 (3)整体形象。机关部门要有一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氛围。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优良,言行文明;衣着整洁得体,没有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或超短裙上班等现象;在办公室不大声喧哗、吵闹;热情接待来访、来电。 三、工作要求: 1、县级机关各部门要重视办公场所的环境秩序的清理、整治工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创建文明机关、文明科室的重要内容。落实专人,明确职责,落实和抓好各科室办公环境的整理,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卫生保洁,保持良好的室内外办公环境和秩序。 2、各部门要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抓好对庭院绿化维护、办公环境的日常保洁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查;落实奖惩措施,推进机关形象建设。要把环境秩序的情况列入对各科室及各公务员工作考核之中,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秩序,规范公务员行为,以一流的机关形象迎接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考核验收。 3、县创建办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分组对各部门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检查。(1)县政府大楼内的部门及审批中心由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党工委牵头,请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分管领导于5月28日,下午2:00准时到县直机关党工委集中后,统一赴各部门进行检查。(2)县政府大楼外的各部门由创建工作督查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赴各单位进行检查。
嘉善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嘉善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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