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某先生打县长电话反映,在魏塘镇第一小学东面100米左右有很多收垃圾的,一到晚上就烧垃圾,污染环境,要求有关部门调处。
嘉善县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接到该交办单后,立即派队员对魏塘一小东100米收购垃圾及焚烧垃圾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询,其收购点是2005年(霍乱时)由县集中利用村土地,办理临时执照的,现该地块已由嘉善四中征用,村居委会将在2008年6月15日前要求各收购点自动搬离,目前前期工作已顺利开展。同时执法人员对各收购人员进行了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其不能随意烧垃圾、污染环境、影响市民,不听劝阻的当依法严肃处理。随后,将办理结果告知来电人,其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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