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利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朱利军同志(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为正科级干部、兼任嘉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沈洪林同志任中共嘉善县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正科级);
陈忠富同志(嘉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为正科级干部;
张敏华同志(中共嘉善县人民法院纪律检查组组长)为正科级干部;
朱 军同志任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吴建明同志(嘉善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为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费建东同志(嘉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为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徐雪峰同志(嘉善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为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志刚同志的中共嘉善县卫生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嘉善县卫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嘉善县委
2008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