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善县“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 嘉善县“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根据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开放兴县、创业富县、创新强县、和谐立县”的要求,在前三年“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目标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决定在全县继续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两创”战略的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县为龙头,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为抓手,坚持“铁心减排、铁腕治污、铁面执法”,不断加大“治旧控新”的力度。求真务实,奋发有为,进一步创新环境保护工作新机制,深化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八个方面19项工作目标: (一)污染减排工作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3%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下降15%以上。 (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飞行监测”达标率达95%以上; ——基本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生态化改造。 (三)城乡污水、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目标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集中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率达到85%以上;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2%以上;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完成年存栏猪2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35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17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5%。 ——严禁新增外荡珍珠养殖,并逐步缩减养殖规模。 (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目标 ——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中占90%以上污染负荷的企业全面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上传率、准确率均达90%以上; ——环境监测机构、执法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目标: ——森林覆盖率达17%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万里清水河道”每年完成城乡河道疏浚整治160公里,河面保洁实现全覆盖。每年完成40公里绿色通道工程。 ——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禁采区和限采区深井的封堵。 (七)环境质量目标 ——在入境断面水质达到Ⅴ类以上水质标准时,枫南大桥地表断面要求达到Ⅴ类以上水质标准要求,其他国控断面水质在2007年基础上稳中有升。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有所改善,力争创建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其中县城区域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均大于292天/年; ——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八)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新创建4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1个国家级生态村,5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生态村考核标准,实现省级生态县创建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推进印染、造纸、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控制单位产品排污量,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环境容量作为产业发展和布局的重要依据,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强化总量控制,把节能减排总量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把能评、环评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增长。 (二)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全面完成省、市两级督办的重点(准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任务。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结构调整,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控制养殖总量,切实解决畜禽养殖业污染。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鼓励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面完成年存栏猪2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到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形成布局合理、生态高效、环境可承载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要进一步加强现场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取缔非法加工点,确保完成市级环境保护准监管区废铜线焚烧整治和“摘帽”验收工作。继续排查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重点监管、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动态管理。要深化印染、造纸、化工、钮扣、植绒和热电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2008年要完成喷水织机污染整治工作,同时有效推进各工业功能区烟尘污染整治和污水处理厂、纳管企业的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工作,巩固小造粒专项治理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基本解决辖区内工业功能区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交通噪声、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小型锅炉污染,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要制定县城区域的大气污染控制计划,提出三年内改善县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同时组织开展各镇建成区大气环境专项整治,确保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规划各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等集中设施。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力度,完成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尽快提高城市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置率,确保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达到要求。要深入实施“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继续开展河沟池塘污染整治,不断提高村庄城乡绿化水平。2008年底前,各镇(开发区)要完成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任务,姚庄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并同步配套脱氮除磷设施,西部水务(嘉兴)有限公司年实际污水处理量必须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嘉善洪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嘉善大成环保有限公司要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建设部门要会同环保等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财政部门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有关补助政策。对目前尚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的镇要加大考核力度,对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排污总量控制是现阶段环境污染防治的基本管理手段。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明确嘉善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善减排[2007]1号)要求做好减排工作,继续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各项措施,把减排责任落实到各个层面和所有减排主体。督促企业建立污染物增量、减量、变量等“三量”台账,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全面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手段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高质量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真正摸清污染物排放底数。确保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减排指标。到2008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60%以上。 (五)加强和完善环境法治和信用环保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行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把环保信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纳入金融征信体系,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增强企业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环境、依法保护生态、依法治理污染,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对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飞行监测”等突击性执法方式,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零容忍”。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处理作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环境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环保案件移送督办机制,通过挂牌督办、事后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六)积极培育发展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要继续按照《嘉善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暨第五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基本理念,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教育,广泛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各类新闻媒体要把节能环保列入重要宣传内容,抓好日常宣传。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各类干部培训学校要将环境保护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正确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组织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深入开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形成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环境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继续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创新环保工作机制。要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把生态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各镇对实施本区域“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把“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各镇、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县、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