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县创办了嘉善县职业教育中心(现更名为嘉善中专),当时为促进我县职业教育的稳步发展,在1997-1998年间的招生中,县府曾出台“农转非”政策,俗称“买户口”,允许入读职业学校(含技校)的农村学生的户口,在家长愿意赞助7000元(后提高到1万元)的条件下,可以从农村迁入学校,列为学校的集体户口,赞助款作为教育基金,主要用于学校建设。
嘉善县职业教育中心在1997-1998年间共招生“农转非”学生300名。嘉善县技工学校1999年并入嘉善职教中心,原嘉善技校于1995年、1996年、1997年,根据省公安厅下达的指标,也曾执行过此项政策,招收对象均为本县农村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生职校(技校)毕业后,一部分因就业、升学等原因户口有转出情况,有相当数量学生的户口因家长不愿迁返农村,或农村不同意迁入等种种原因,仍以集体户口形式留在本校。目前嘉善中专学生集体户口有65人,其中女31人,年龄集中在81年或82年出生。原嘉善技校集体户口共130人,其中女33人,年龄集中在80年、81年和82年。两者合计学生集体户口195人,其中女64人。学生集体户口名册等资料现存于魏塘派出所。
在过去一段时期内,我县曾推行学生农转非政策,对于鼓励农村学生就读职业类学校,促进学校建设,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县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学生农转非带来的弊端,也日益凸显,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学校对此类毕业生已无法实施有效管理。他们毕业已有多年,早已踏上社会,且已达婚嫁年龄,学校早已失去了管控能力,许多已步入生育年龄段,个别农转非对象在计划生育等问题上曾出现一些违纪违法现象,也影响到学校有关创建考评成绩,影响学校的社会声誉。
二、按现行有关规定,这部分毕业生的有关结婚、生育等证明由户口所在单位出具、出现问题由户口所在单位负责或管理,学校实属无能为力,仅在出具证明一事上学校非常为难,若为其出具证明,因情况不了解,实属官僚主义;如果不同意出具证明,当事人就有意见,有的甚至打县长热线电话或信访上访。
为了妥善解决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处理好这些毕业生的人户分离问题,理顺户籍关系,更好地加强对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消除因户籍问题给学校带来的困扰。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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