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魏塘工商所答复:经调查,该所发现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已督促业主办理营业执照。因食品卫生许可证为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前提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需要卫生部门为该小吃店进行许可证的督促办理及审核。据魏塘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说,由于该小吃店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工商所工作人员督促该店先行关闭,等办理好相关证件后再行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