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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政办发〔2008〕119号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善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善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嘉善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坚持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猪肉供应情况,按照应急保障的要求,加强政府必要调控和有效监管,确保猪肉市场供应的稳定与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猪肉供应的通知》(浙政明电[2007]107号)的要求,结合商务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和《嘉善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猪肉市场发生下列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
  1.因自然灾害、台风、雨雪、疫病等原因,造成生猪调运受阻、市场猪肉价格异常波动。
  2.猪肉市场供求发生异常,供应短缺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市场不稳定,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应对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县、镇二级负责制。
  2.局部服从全局原则。
  3.鼓励发展生产、加强产销协作、合理组织调运。
  4.军、特需优先供应。
  二、应急预警
  按照《嘉善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猪肉市场供应监测点和应急报告制度,监测猪肉市场供应的异常波动情况。
  确定嘉善泗洲食品肉类有限公司、金大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嘉善肉类加工分公司为县肉食品供应监测点,指定专人负责,正常情况下,每月5、15、25日为监测日;在应急条件下,启动每日报表制度,及时将当日肉食品供应情况上报县猪肉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监测情况,一旦由于自然灾害、疫病等原因,本县范围内发生猪肉市场供应短缺、断档、脱销等异常波动,根据《嘉善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的突发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善县猪肉市场供应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经贸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经贸、发改、财政、公安、农经、农管委、工商、质监、交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报社、广电台等单位组成。在嘉善县猪肉市场供应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三个应急工作小组:
  市场供应组:由县经贸、农经、财政、交通等部门组成,县经贸局为组长单位,负责猪肉市场供应的组织协调、应急猪源的组织和生猪、生猪产品的检疫检验。
  市场秩序组:由县工商、质监、卫生、农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县工商局为组长单位,负责市场秩序的维护,打击掺假使杂、短斤缺两、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
综合管理组:由县公安、发改、县报社、县广电台等部门组成,县公安局为组长单位,负责社会秩序、猪肉价格稳定和舆论宣传。
  (二)工作机构
  1、县猪肉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猪肉市场供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根据猪肉市场监测情况,预报供需状况,确定应急方案,报县猪肉及副食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再由县猪肉及副食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发布全县或局部区域肉食品市场进入应急状态,下达应急指令,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预案实施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县猪肉及副食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汇集各类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措施到位。
  2、成员单位。
  县猪肉市场供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的工作执行机构,按职责分工,具体承担各项应急措施。
  1、县经贸局:负责猪肉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落实活猪、冻肉储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订对策措施,搞好余缺调剂,落实应急生猪屠宰厂,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2、县发改局:负责市场生猪产品的价格管理,做好生猪产品的价格信息采集,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行为。
  3、县财政局:负责本县猪肉储备补贴资金的筹措,落实补贴资金。
  4、县农经局:负责搞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指导生猪养殖专业大户扩大生产,改良品种,做好防疫,严把准调关,及时通报疫情,严禁从疫区调入生猪,应急条件下协调组织猪源调运、控制本地活猪调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检疫检验,确保居民食肉安全。
  5、县农管委:负责掌握所属农贸市场猪肉市场供应状况,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沟通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猪肉市场供应和肉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6、县工商局:负责猪肉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等行为,维护肉食品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未经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不得进场销售。
  7、县交通局:负责猪肉市场应急状态下的运力调度,落实运输单位。
  8、县卫生局:负责猪肉消费单位的监督检查,杜绝未经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进入集体消费单位,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9、县质监局:负责猪肉质量的检测、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0、县公安局: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11、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猪肉市场应急状态下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
  12、县报社、县广电台:按照有关信息发布规定,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猪肉市场供应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县级猪肉储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猪肉供应的通知》(浙政明电[2007]107号)的要求,必须建立消费量为七天的实物储备。按照嘉善县生猪日均屠宰量和消费量测算,日均消费在500头生猪左右,保持供应量为七天的储备量是3500头,考虑适当的余地,实物储备为3500头。储备冻肉20吨。根据货币储备与实物储备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市场供应的应急需要。
  1、活猪储备
  我县是传统的养殖生猪产区,3500头生猪储备以活体为主,从我县惠民、姚庄生猪专业养殖场部分管理水平好、信用程度高的专业大户作为储备的承担者,政府对活猪储备实行补贴,补贴资金由财政筹措。
  2、冻肉储备
  为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需要,县适当储备冻肉20吨,(军、特需及应急,一天左右需求量),储备冻肉每吨补贴水电、利息、储存保管等三项费用(每吨400元),保质期到期前库存替换减价处理每吨5000元,储备冻肉资金、贴息由县财政解决。
  3、应急屠宰和冻肉储备企业
  嘉善泗洲食品肉类有限公司下属魏塘镇国庆生猪屠宰厂、浙江金大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嘉善肉类加工分公司确定应急屠宰企业,在某一生猪屠宰场因发生疫病而封杀的紧急情况下,应急屠宰企业应服从统一指挥,承担生猪屠宰加工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浙江金大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嘉善肉类加工分公司有标准冷库、有标淮冷库储备经验,确定为冻肉储备企业。
  (二)生猪产销协作、合理组织调运。
  引导惠民、姚庄生猪专业养殖场专业大户开拓生猪产销协作、创新合作方式(建立养殖与加工或养殖与屠宰企业挂钩),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在应急条件下,为确保肉食品市场供应,必要时由相关职能部门合理组织地产生猪的调(出)安排。同时建立应急猪肉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猪肉运输畅通。
  (三)猪肉市场秩序保障。
  公安、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缺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本预案由县经贸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主题词 食品 应急预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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