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屡屡发生的企业老板负债外逃引发系列案件的情况,县法院建立三项机制妥善处置,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财产保全应急机制。老板负债外逃后,往往工人和其它债权人情绪激动,有的甚至哄抢企业财产。此类情况苗头一旦出现,在有部分债权人起诉,并对债权总额初步摸底的情况下,县法院一般快速采取诉讼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企业全部资产,迅速平息事态,以利今后全盘统筹处理。如今年以来受理的大云镇的贝弗龙建材有限公司、姚庄镇盛氏木业厂等案件,均在起诉当天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二是先予执行维稳机制。对于工人工资款,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劳动和法律援助部门紧密配合,由法律援助中心代理起诉,当地政府在查封财产限额内垫付一部分工人工资,先予执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如大云完美家居有限公司500余工人工资案,由于及时有效处置,工人情绪平稳,未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是灵活多样执行机制。对于停产倒闭企业财产的处置,灵活运用拍卖、变卖以及整体租赁等多种方式,以达到实有资产变现的效益最大化。同时,通过评估、拍卖机构提前介入等方式,尽量缩短财产处置时间。对于几起因被告单位经营不善以至停产甚至倒闭而无力支付债务的案件,县法院以整体租赁、帮助重组等“放水养鱼”的方式,使被告逐步还清债务,有效地避免了企业突然倒闭而导致债权人分文未得的不良后果,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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