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我县即将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新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先前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有本质的不同。其最大的不同,首先在于这项制度的最大优点在于其覆盖面广了,将使我县城乡各类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民参加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来,据了解,即将公布施行的《嘉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把全县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职工养老保险或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都纳入到了社会保障体系中。其次,这项制度的最大政策亮点还在于,我县财政将给予每位参保者直接纳费补贴,县、镇两级财政对按照政府规定的参保者将实施财政补贴。第三,这项制度的实施,将标志着我县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从而在制度上真正实现了覆盖所有人群的保障目标。
据了解,经过20年的建设,我县已初步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生活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婚知青养老生活统筹等制度,养老保障体系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具体表现在: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支付能力从1997年的不足2个月上升到现在19个月。2、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待遇享受人数多,较为彻底地解决了自1983年以来各类主体用工单位在征用地过程中的被征地人员安置问题。人均养老生活补助达325元/月。3、全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自1996年1月建立以来,政策不断完善,现有参保单位300多家,参保人数达1万多人。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政策将于9月下旬全面推开,其中全县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早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享受人数达2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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