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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2-01 07:56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关于《关于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

  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

  县质监局  县安监局

  (二○○九年十一月)

  近年来,我县在用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数量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09年8月底,共有在用特种设备7938台(套),在用压力管道3219km,各类气瓶24万只。为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高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杜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我县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技术培训,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组织体系、安全制度体系、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等,大力推进特种设备有证使用、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等各项工作,到2010年底,全县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建立健全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有证使用、有证操作,定期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

  结合实际,采取分行业、分区域等办法,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宣传牌、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企业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通过规范企业特种设备台帐资料管理,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行政执法,安全巡查,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加强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托嘉兴市特种设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工作,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意识。

  (二)排查试点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

  通过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全面检查及安全巡查,摸清企业现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个镇和16家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试点(见附件)。

  试点镇和各试点企业要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按规定向县质监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责任;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计划组织培训演练。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10月)。

  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县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要对照主体责任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注重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加大特种设备改造力度,加快更新淘汰落后设备。企业要建立健全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为主要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不断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坚持帮扶、规范与整治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安全巡查,帮助和指导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达到相关要求。对存在隐患较多、差距较大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帮助其落实具体整改工作措施;对整改措施不到位,且工作不配合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

  按照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自查验收,自查验收情况于2010年11月中旬报送县质监局。在此基础上,由县质监局、县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各镇(街道)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镇(街道)要统一思想,切实将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制定具体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主动协调督促,为方案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把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有机结合起来,与县安委会安全检查指导工作相结合,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监管,分类指导。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要及时做好沟通和引导工作,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的企业,要注重督促和帮扶相结合,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每个岗位,使其真正承担起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质量月”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基本安全知识,曝光典型案例,切实增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平安嘉善”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落实特种设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试点镇及试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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