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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
嘉善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于2009年12月2日表决通过,决定姚高员副县长为嘉善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并报嘉兴市人民政府和嘉善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嘉善县人大常委会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