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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胡喜春同志任中共嘉善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嘉善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嘉善县交通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邵小华同志的中共嘉善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嘉善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嘉善县委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