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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4-23 10:5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当前是手足口病、流感、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进一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09]45号)精神,就加强我县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手足口病、流感、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是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传播速度快,感染性强,对群众身体健康危害性大。2008年我国发生的手足口病和麻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近期全国一些地区传染病疫情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部分地区发生手足口病暴发疫情,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清传染病疫情的危害性和防控形势的严峻性,按照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从建设平安嘉善、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抓紧部署和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止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

  二、明确责任,突出工作重点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防控责任体系,抓紧落实各项重点防控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幼托机构、学校及新居民的卫生管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幼托机构和学校校(园)长为传染病防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要加强校(园)内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学生晨检制度,强化学生因病缺课信息报告制度,配足配强校医队伍,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到人。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新居民的公共卫生工作。加强新居民集聚地的卫生管理,改善新居民的生活、居住条件,帮助新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卫生、教育、新居民、宣传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校(幼托机构)、新居民的卫生防病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手足口病、流感、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疫情的登记、转诊、报告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加强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实行疫情报告实时监控和每天分析制度,做到报告及时、监测到位、分析准确。加强病原学检测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相关病例和疑似病例的采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行重症病例、手足口病EV71型病毒感染病例的追查制度,及时掌握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

  三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手足口病、流感、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是由病毒引起、症状比较明显的传染病,感染的病毒类型复杂多样,EV71型病毒还可侵犯神经系统,如救治不及时易发生死亡。但是,手足口病、流感、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又是可防可控的,只要认识到位,处置及时,措施得当,完全可以有效控制疫情,降低传染病的危害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采取电视广告、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卫生知识进社区等宣传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增长卫生防病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吃熟食、晒衣被等卫生习惯,正面引导公众科学防控传染病,提高对疾病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保护身体健康。

      三、加强督查,提高应对能力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要求,以防控措施的落实为重点,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行政督查与业务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各镇要加强领导,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出现的疫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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