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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发改局认真执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此次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涉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测绘机构、气象服务机构,其基准收费标准按原标准降低30%,涉及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机构其基准收费标准按原标准降低50%。上述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暂行一年。下一步我局将开展涉企价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价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