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发展旅游产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精致自然休闲区和生态环境优美区”新功能定位的有效手段和途径。“高铁”和“温泉”为嘉善旅游开发带来了新的机遇,为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扩大旅游产业规模,提高旅游产业效益,结合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工作,是新形势下提出的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重大战略,是推动全县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省级旅游经济强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开发,有利于“主动接轨上海、加快融入长三角旅游圈”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升全县旅游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利于推动“温泉经济”、“高铁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因此,必需进一步整合大云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农业资源、休闲资源和环境资源,充分发挥“温泉”和“高铁”的优势,尽快建设具有浓郁野趣、安静恬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区,使之成为全县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二、总体目标 ——远期目标:到2020年,努力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旅游和温泉度假胜地,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评定,旅游区内高星级乡村旅游点、A级景区3家以上,品牌旅游节庆2个以上。年旅游收入达到10亿元,实现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直接解决就业2000人。 ——近期目标:成为长三角著名的水乡生态休闲体验地和水乡温泉旅游度假地,温泉度假区基本建设完成,温泉度假村通过五星级评定,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温泉度假目的地,旅游综合接待服务设施完善,“十里水乡”、“花海景观”等旅游产品基本成型。年旅游收入达到1.5亿元,达到年接待50万游客的目标,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在充分发挥政府协调、组织、服务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广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探索出一条政府组织引导、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大云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的路子。 ——坚持规划先行、企业参与的原则 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协调发展,稳步推进。以自愿为前提,鼓励、支持企业参与经营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在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中获得应有的回报。 ——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开发的原则 强化“保护是前提、开发是关键、发展是目的”的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保护、管理和利用好各类人文资源、生态资源、自然资源,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特色、统筹兼顾的原则 要突出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体现鲜明的地方性和独特性,并与古镇西塘等现有景区串点成线,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发展竞争力,形成我县休闲旅游的特色。 四、保障措施 (一)开发模式 以“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市场化为主”的原则加快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大云镇要加大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抓紧规划编制,围绕“温泉度假”、“十里水乡”、“花海景观”、“休闲农庄”和“特色体验”五大旅游产品,着力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要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提升旅游区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旅游区的健康发展。 (二)运行机制 在大云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大云文化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运行实体,具体负责旅游区的整体开发建设和投融资平台的搭建,制定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抓好区内各类基础建设、日常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区内企业的发展方向,加强区内各类资源的分类保护工作,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齐头并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确保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关政策 1、为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县财政借款1000万元用于大云镇旅游开发建设,无偿使用4年。 2、大云旅游开发的贷款,由县国有投资公司给予担保,县财政每年贴息500万元,连续5年。 3、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区内经营性土地出让净收益县得部分,县财政给予全额返回。 4、温泉度假村土地指标(约243亩)由县统筹解决,其它项目土地指标原则上由大云镇通过土地复耕方式调剂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加快推进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是推动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嘉善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发展重点之一。大云镇作为开发主体,要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要把旅游开发作为全镇战略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工作重心,切实发挥好“指导、协调、督促”的功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共同推进大云温泉生态旅游的健康高效发展。 (二)明确目标,有序推进 大云镇要进一步明确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统筹推进旅游开发建设进程。要研究制定旅游开发建设的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任务具体化、目标阶段化、工作载体化。进一步完善旅游开发的推进机制,制定出台旅游区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有序推进旅游区开发建设。 (三)强化责任,密切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本单位职能与优势,在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主动为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提供支持。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主动指导大云镇做好旅游开发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和旅游产业政策,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旅游、财政、建设、国土、农经、水利、文化、宗教、体育、环保等部门,要指导做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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