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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经贸局、县外经贸局关于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3-25 12:0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县经贸局、县外经贸局《关于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若干意见

  县经贸局  县外经贸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为进一步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发展态势,稳定外贸出口,扩大国内市场销售,保持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就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重要性

  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深入开拓国内市场,坚持国际与国内市场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方针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战略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抓好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认真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好各类专项资金的作用,全县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着力把我县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各类展会

  一是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展会。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展会的展位费等费用资助力度,扶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二是大力培育会展产业。依托嘉善县区位优势、交通便利、商务会务成本低以及旅游休闲资源,积极引进、组建专业化商务、会务会展企业,积极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嘉善产品特别是工业产品的展示、推介等会展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吸引国内外大型采购集团、专业市场批发商到会交易。

  三、加快境内外营销体系建设

  一是鼓励企业加快完善境内外营销网络。鼓励并资助制造业企业在国内设立品牌专卖直营店(柜)支持企业建立名特优新产品连锁销售网络。鼓励有品牌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到境内外设立地区专卖店,对我县企业在境外新开设的专卖店,县财政给予当年度租用场地等费用一定比例的资助。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新建、股份制等方式组建境外营销网络,尤其是联合营销网络。

  二是借助电子商务等手段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网上广交会,参与嘉兴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充分发挥其服务于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作用。鼓励并引导电声、钮扣等传统行业积极发展虚拟经营,进入网上专业市场。组织企业参与省开展的“百场万企”电子商务系列培训活动,积极开展特色的电子商务实际运用培训,提升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三是大力创新营销方式开拓市场。进一步培育商品交易专业市场,引导支持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使之成为我县中小企业的公共销售平台;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推进建设社区商业网点,加快培育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并给予扶持政策。进一步规划完善商业网点布局,积极培育壮大重点流通企业。

  四是进一步推动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发展。对企业分离设立的市场开发营销、贸易服务、科技信息、现代物流等服务业企业,继续在政策税收上加大扶持和奖励。

  四、着力提升嘉善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扩大投资,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加快产业升级,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竞争力,创造市场需求,抢占国际国内市场份额。

  一是支持企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步伐。引导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对申报国家、省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给予一定补助,对电子、木业产品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居全县前列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对新认定的各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各级重点实验室、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行业检测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合作、企业信息化建设、专利申请、标准化战略实施等继续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加快发展有利于企业开拓市场的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产业升级,提升价值链,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是积极鼓励企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通过品牌战略的实施,提高产品的国内外竞争力,以品牌抢占市场份额,鼓励创建各类区域性,行业性品牌,鼓励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浙江名牌产品等称号的,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三是继续引导企业开展国际标准体系等认证。引导企业开ISO9000、ISO14000和其它国际性行业标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开展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生态纺织品、软件出口企业及各类产品的CE、UL、GS、TUV等认证。

  五、主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一是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对企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公平贸易应诉给予一定资助。加快在全县特色产业基地设立对外贸易预警点,通过预警点收集、发布预警信息,并实现全县共享。

  二是引导企业降低对外贸易经营性风险。支持企业投保进、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委托信用保险公司进行买家信用咨询调查、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商品投保信用保险、开展出口信用保险质押贷款业务的,给予一定资助。

  六、加大对嘉善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

  支持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路牌、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和产品、品牌的宣传,县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我县各行业协会或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支持其开展产品推介、拓展市场等活动,鼓励企业进驻各级政府牵头组建的仓储分拨、贸易展示中心,在县内外开设嘉善名特优新产品展示(购物)中心,对企业支付展示中心的场租费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加强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市场开拓培训,对各类外经贸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其规模、成效和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支持企业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的市场开拓培训活动。通过采取研讨、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市场营销培训,提高开拓市场能力。把企业高端市场营销人才列入全县重点引才范围,在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子女教育和医疗保健等方面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为高层次人才实行购房补助、工资外津贴。

  八、加大对企业开拓市场的服务力度

  县经贸、外经贸、财政、税务、工商、质监、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开拓市场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扶持项目;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政策的兑现速度,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外汇管理、银行、保险等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开拓市场的外汇结算、贸易融资、资金信贷等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出口订单抵押贷款、出口退税质押融资、出口信保质押融资等信贷业务。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进度和工作重点,加强对市场的监测、预警和调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为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营造良好的环境。

  十、其他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经贸局、县外经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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