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县文化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家书屋工程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家书屋工程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实施意见 县文化局、县文明办、县发改局、县科技局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经局、县人口计生局 二○一一年十月 农家书屋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在行政村、农村社区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为农民提供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五项重大工程之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全县农家书屋工程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建设,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64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实施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工程建设,是实现文化名县建设目标,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是惠及广大农民文化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出版发行业服务新农村、构建农村出版物发行体系的网络工程;是推动全民阅读、营造全县人民读书氛围的书香工程;是推广农业科技知识、引导农民奔康致富的富民工程。该工程的实施,利国、利民、利行业,对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利用现有的文化资源和资金,适度增加财政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紧密结合实际,积极为广大农民群众易读书、多读书、读好书提供服务;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的建设,丰富网络文化内容,净化网络服务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网络文化需求,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平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文化权益,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目标任务 农家书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工程(图书流通站)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整合“农家书屋”、图书馆及文化共享工程等资源,实现全县农家书屋全覆盖,建立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较为完善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民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 1.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目标是:2011年底前,在全县行政村、农村社区完成农家书屋挂牌工作; 2.在建好农家书屋的基础上,建立一批村级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示范点,每个镇、街道原则上不少于1个;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 3.在全县各镇、街道图书分馆建立、完善公共电子阅览室; 4.加强和完善县级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四、建设原则 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机制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把握好农家书屋建设的实际要求和现实条件,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新华书店“农村小连锁”建设、公共图书馆镇(街道)分馆建设相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快推进,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为广大群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作用。 五、建设标准 1.农家书屋:原则上配置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每个农家书屋要制定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开放。 2.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应设在人口相对集中、辐射功能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环境相对安静的地段,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阅览室配备电脑不少于5台,网络带宽不低于2兆,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22小时。 3.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配备10台以上电脑和必要的投影机等设备,10兆以上网络接入;并在50%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开设专门的文化共享工程播放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8小时。 4.县级公共电子阅览室:拥有电脑25台以上,100兆以上宽带接入;县级总分馆之间通过TPN网络互连,县级公共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70小时。 六、实施方法 (一)政府推动。各镇、街道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财政资助的同时,对原有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室)按照农家书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的建设标准,进一步进行规范、补充、完善,增挂农家书屋标牌,并列入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管理。 (二)扎实推进。利用我县具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源优势,按照农家书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建设原则积极推进。 1. 对已建成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县级标准村文化活动中心内的图书室,按照农家书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建设标准进行调整规范,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达标验收,并增挂农家书屋标牌。 2. 在建好农家书屋的基础上,2011年全县至少建立村级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示范点9个,年底之前完成达标验收。 3. 对村文化活动室要加大投入,创造条件,按照农家书屋建设标准,更新、充实可供农民阅读的有实用意义的出版物,于2011年底完成达标验收,并增挂农家书屋标牌;在运转情况较好的村增挂农家书屋示范点牌子,起到示范作用。 4. 对嘉兴市级村(社区)文化示范中心,在增挂农家书屋标牌的同时,可按照农家书屋建设要求,根据自愿原则,给予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获得经营收入,促进农家书屋良性运行。 (三)长效管理。建立完善农家书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管理、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落实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定期检查和评比等方式,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的功能和作用。 (四)设立捐赠平台。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向农家书屋捐赠图书;对以组织、机构或个人名义捐赠的,可通过冠名和通报表彰的形式予以鼓励,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善县农家书屋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建设领导小组,由毛永忠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县文明办、县文化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经局、县人口计生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全县农家书屋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统筹安排文化资源和资金,组织协调、指导农家书屋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局。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协调、指导当地农家书屋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查调研。各镇、街道要加强调研,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做好验收建档工作。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农家书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流通站)的检查验收工作,对符合标准的农家书屋要及时增挂农家书屋标牌,并做好建档管理工作,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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