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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妇保所进行改造或翻迁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1- 09- 22 16: 41 浏览次数:

关于县妇保所进行改造或翻迁的建议
提交人: 蒋凤英 


蒋凤英、邵喜玲、罗林萍、唐健、夏香妹、王美华、陆凡、王桂英、耿立平、杨筱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县妇保所进行改造或翻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妇保所隶属县卫生局,是承担我县妇幼卫生技术指导的公共卫生单位,在我县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对健康需求的提高以及新居民的大量涌入,目前县妇保所的硬件设施已经显得较为薄弱。
  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去年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嘉善县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善政发〔2007〕232号)中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体系。根据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县妇幼保健所的机构建设,理顺县妇幼保健所的管理和服务体系,重点履行妇幼公共卫生任务,经费由财政逐步达到全额保障。加强妇幼保健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妇幼保健队伍的业务素质。到2010年,妇幼保健工作的各项指标力争进入全省先进水平。基本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模式,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和儿童享有与户籍地居民同等的保健服务。这为县妇保所机构建设明确了目标和方向。目前县政府已经确定县一院迁建工程,在县一院迁建后再对魏塘镇地区包括县妇保所在内的其他医疗卫生单位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整合来进一步提高县妇保所的硬件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王钢,联系电话:84228378)

答复人:县府办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县计生协会、县红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