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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 切实提高教育的“普惠性”
发布日期: 2011- 09- 22 16: 42 浏览次数:

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 切实提高教育的“普惠性”
提交人: 蒋卫红 



        嘉善县无党派人士联谊会:
         你们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切实提高教育“普惠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通过多种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初步实现了城乡教育的公平、均衡发展。当然,由于受条件的限制,要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一、进一步建立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我县在教育经费上做到“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从2007年1月起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将公用经费、校舍维修、设备购置等,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从2007年7月起,全县农村小学管理体制上划至县。2007年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为:初中生均480元/年,小学生均370元/年,2008年又提高为初中生均535元/年,小学生均480元/年,对班额少于标准的班级按标准班额数计算学生数,安排公用经费,争取2009年城乡义务教育同类学校的公用经费基本一致。同时,在扶持农村薄弱学校上给予经费倾斜,2007年我县对办学规模偏小、经费相对紧缺的学校以及边远乡镇学校差旅费开支相对偏大、乡镇财政较困难、对所属小学拨款偏紧的农村薄弱学校给予专项经费补助。
      二、努力促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强师工程”、“城乡师资互动行动”和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努力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在安排“强师工程”、“城乡师资互动行动”和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教育事业项目经费时,尽量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业务培训长效机制,今年起对农村教师实施“领雁工程”,分级培训农村教师,组织农村骨干教师定期参加省级培训,培训时间2个月至半年。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骨干教师的领头作用,定期对农村教师进行系统的县级业务培训。同时,利用计算机应用、课件制作、新教师上岗、班主任持证上岗等多层次的培训,为农村教师搭建一个良好的成长平台。
     2、加大对名校长培养人选的培养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选派优秀骨干校长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努力提高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在城乡师资互动行动中定期选派名教师到薄弱学校挂职和交流,帮助薄弱学校提高教学水平。通过采取农村教师福利津贴上浮10%、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满8年的教师,其薪级工资在上浮的基础上高定一级、从2008年1月起实行不同等级(60-400元)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教师职称评审适度向农村中小学教师倾斜等措施,积极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
    3、实行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考,加快对新教师的培养工作
我县教育行政部门从2007年起对应届师范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为了把优秀师范毕业生吸纳到我县教师队伍中来,2008年在公开招考应届师范毕业生时,优先招考符合条件的优秀师范毕业生,通过招考择优录用的优秀师范毕业生大多数将到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在新教师的培养上,我县将继续实施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工程,通过青年教师拜师结对、岗位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同时为了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在师资调配上实行流动到魏塘镇城区学校教师的比例不得超过学校专任教师人数的3%的规定,抑制农村学校教师向县城学校流入的速度。对于你们提出让新教师先集中在师资力量较强的学校培养1—2年后再统一分配到农村学校的建议,在目前学校人事管理体制下,实际操作上还存在一定难度,今后待条件成熟时可作探索。
    三、规范民办学校管理
        我县现有的民办学校之一平川中学根据当地办学情况,已经从2008年开始停止招生,等现有的学生毕业后将停止办学。泗洲中学异地迁建后,经年检审核,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目前,县教育局已把民办学校的管理纳入全县学校管理的范畴,统一管理,包括教师业务管理、学生考试以及评价等,每年对民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和年检工作,并进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督促民办学校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泗洲中学和新世纪学校已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今年县教育局对民办初中新生招生实行电脑派位的方法,进一步推进学生公平入学,促进教育公平。
        我县从2005年起实行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的结对管理制度,制订了相应的考核机制,新居民子女学校和本地学校统一使用教材,统一参加考试,由结对公办学校组织通批,并从2006年开始对新居民子女学校管理工作实施项目进行考核并评优奖励。从2005年起县教育局制定和实施《嘉善县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把教师参加县业务部门、属地学校和校本教研活动纳入考核范围。经过督导评估,全县17所新居民子女学校已经全部成为1~4星级的合格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我们将致力于嘉善教育朝着优质均衡目标进一步健康发展,更好地体现教育公平,努力办成让群众满意的嘉善教育。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王钢,联系电话:84228378)
      答复人:县府办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