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善县市内运动场馆对外开放的建议 提交人: 张建华 张建华、陈雪忠委员: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局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嘉善县室内运动场馆对外开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您们的建议和要求我们已与教育局共同商讨,现答复如下: 1、县体育中心是一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目前已建成县体育馆一座、网球场两片、室外水泥篮球场两片(自筹建成)。建成五年来县财政尚未拨款一分钱,完全要通过自收自支来支付办公、人员工资奖金、水电、绿化、维修及添置设备等费用。县体育馆又是县城标志性建筑,领导和群众关注度大,绿化养护和卫生工作压力也较大。五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县体育中心已支付人员工资505949元、水电费583038元、绿化养护费75000元、设备添置和维修424645元、税金382126元。随着时间推移,整个中心的维修压力也在逐步增大。 县体育中心落成五年来,始终坚持体育的公益性,承接承办大型的和我县各部门、单位的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已逐步形成我县一个全民健身的中心。网球场和室外篮球场常年开放,深受体育爱好者欢迎。五年来共承办和接待各类活动388次,共297780人次。 作为县体育中心的主体建筑县体育馆,政府投资3300余万元建造,如何做到既要维护管理好国家资产,又要按照《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要求,核算好成本对外开放接待群众健身,这已列入县体育中心今年的一个议题。今年3月以来县体育馆已尝试团体接待篮球运动爱好者进馆健身11次。 2、正如两位委员所说,我县有几所新近建成的学校中,一些室内运动场馆由于管理、安全等方面的原因,暂时还没有对社会开放。目前,教育局正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嘉善县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实施办法》,待时机成熟后立即执行。 3、你们提出的即将建设的新体育中心,建议增设室内运动场馆,我局将在规划中建议政府列入。 4、你们提出的由民间组织方面进行公益性承包的意见,我们将结合如何满足对各类体育运动项目的健身需求进行综合考虑再作决定。 相信在大家的关注下,在文体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为广大体育爱好者提供较为充裕的室内活动场地。谢谢你们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 系 人:章焱磊 联系电话:84051948
嘉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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