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和火灾隐患整改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前阶段开展的十八大安保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嘉善景文百货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列为嘉善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改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嘉善景文百货有限公司、嘉善县喜都客房部、嘉善县惠民街道太阳雨浴场、嘉善美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家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整改要求抓紧实施,确保在2012年11月30日前通过整改验收并销案。魏塘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惠民街道办事处)作为整改督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依法履行消防行政管理职责,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质量。 二、强化监督,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由公安、安监、经信、工商、监察、住建等部门负责全县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督查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期限内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火灾隐患的和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一批公布一批,并实行重点督办。各镇(街道)要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嘉善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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