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善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十四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嘉善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消防事业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嘉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嘉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县消防工作实际,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实绩
“十一五”时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实施《嘉善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逐年加大对消防事业的投入,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逐年取得突破,消防队伍执法规范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全县火灾形势基本平稳。
1.消防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在结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制订中,依据《消防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出台《嘉善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城市消防总体布局、道路交通、给水排水、消防供电等建设要求,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各镇(街道)也制订或修编了本地区的消防专项规划,其中魏塘街道、西塘镇在2006年底完成了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他镇(街道)也在积极准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城镇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工作,做到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消防站点布局日趋合理。2008年10月,县消防大队指挥中心落成并投入使用;2009年8月,县经济开发区消防中队落成并投入执勤。消火栓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截止2010年底,县城区的市政消火栓达998只,消火栓应有量达到了《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三年规划(2005-2007)》确定的82%的目标。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加强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进了城镇的公共消防设施向农村延伸。
3.消防技术装备设施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县大型消防装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车辆器材装备得到了更新换代。先后分别购置了中型水罐车1辆、重型水罐车1辆、16米高喷车1辆;2010年6月份,从德国进口的55米马基路斯登高车配备到位,全县公安消防执勤车辆由2006年的4辆增加至8辆(五十铃小型抢险救援车、140水罐车、斯太尔泡沫水罐车、奔驰泡沫水罐车、五十铃中型水罐车、MAN重型水罐车、16米高喷车1辆、马基路斯登高车),并添置了一批隔热服、空气呼吸器、特种侦检防护等个人防护装备,消防部队官兵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达到80%。
4.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 “十一五”期间,通过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人员充实队伍,有效地缓解了当前基层公安消防监督与灭火救援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通过打造“消防铁军”活动,官兵灭火救援战斗力得到全面提升,我县消防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全县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4532余起,出动警力3万余人(次),车辆5219辆(次),抢救群众392人,疏散被困人员201人,保护财产7.18亿元。三是加快发展专职消防队伍。2009年辖区乡镇专职消防队进行重新整合,大云、西塘、天凝、干窑、陶庄、姚庄等政府专职消防队力量进步一加强,共编制队员89名,配备消防车11辆、消防手抬泵12台,建队率达到100%,逐步形成了“以现役消防队为主力,专职消防队为骨干”的消防力量新格局。
(二)存在不足
“十一五”期间,我县消防工作取得较大发展,但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公共消防安全形势、消防投入力度、消防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尤其是农村消防工作仍十分薄弱,城市消防站布点不够,镇专职消防队不专等十分突出,与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仍有较大差距,公安消防部队个人防护和抢险救援装备人均装备持有率较低。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不同步,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水平仍有待提升。
1.消防安全责任制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但部分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基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力度不够,管理缺乏持续性,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仍然存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长效维护、协调、处置机制尚未建立。
2.社会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仍然薄弱。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亟待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进展缓慢。自新《消防法》颁布并实施以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尚未深入人心。
3.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消防站点布局不合理。消防力量分配不均匀,存在站点数量不足、间距大、保护半径小等问题,无法满足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11〕118号)中明确的“城市规划区内消防站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和“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一般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的要求。二是消防供水和消防车通行能力有待增强。城市消防水源建设已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需求,消防基础设施还存在较多“空白点”,消火栓数量明显不足,未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天然水源保护不到位或未设置消防取水设施。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道路狭小、路障、桥障设置严重影响消防车通行。三是应急救援队伍发展缓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提出了“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虽依托县消防大队成立应急救援大队,各镇专职消防队挂牌成立应急救援中队,初步形成了“政府指挥、部门联动、全民支援、消防率先”的综合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但面临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日趋艰巨和繁重的情况,应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水域、交通等灾害事故的特种装备未按标准配齐,与扑救现代火灾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4.社会面火灾隐患仍然突出。静态火灾隐患难以彻底消除、动态火灾隐患难以有效控制的被动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消防工作薄弱,基础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成为制约我县消防工作发展的难题。
5. 消防队伍力量战斗力有待加强。通过增加公安现役编制、招聘文职人员等形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少事多的矛盾,但消防部门拥有消防行政执法权的消防监督人员数量仍然不足,无法满足监督检查需要。各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民警综合业务素质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的监督质量。个别单位领导思想重视不够、经费保障不到位、人员不固定、车辆装备性能落后等问题突出,离现实灭火救援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初起火灾不出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尚不成熟。
二、规划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积极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努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加快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大力发展消防科技,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全面推动消防事业科学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推进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推进城乡消防一体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坚持和谐、科学、安全发展,完善消防工作协调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创新,提高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战斗力。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十二五”消防规划,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体系、城乡一体化的火灾防御体系和监督执法支撑体系,全社会对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抗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具体目标
1.有效控制火灾事故各项指标。全县年度火灾各项指标控制在嘉兴市平均指标数之下。年度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亿元GDP火灾损失率力争控制在万分之0.3以内。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以《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为依据,推动各级政府履行消防职责督查考评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各自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创建文明城市(街道、镇、村、社区)等考核范畴,明确单位行政首长对本区域公共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消防设施布局不合理、管理不善进行责任追究,并作为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3.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发挥消防部队在“防灭火”工作上的主体作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重大节日、重要部位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继续采取政府挂牌督办等形式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加强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促进社区、农村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100%的镇(街道)、村(社区)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
4.全面建立完善的消防监执法支撑体系。以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分级管理体系建设;以进一步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规范化建设,扩大消防监督覆盖面;以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消防执法监督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建立完善的消防监执法支撑体系。
5.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以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为载体,扩展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将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教育宣传人群,普及消防常识,力争到2015年,全县城市居民消防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达80%以上,农村人口的消防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达70%以上,重点岗位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6.加快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新城建设、老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将城乡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优化城镇消防安全功能布局,加快老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建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与城市(镇)建设同步到位。加强对市政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市政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被损坏、圈占、埋压,确保市政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在80%以上。
7.加强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紧紧依托县消防大队建设装备精良、精干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发展现役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强推进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强化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
8.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社会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消防监管“四个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100%。
(五)重点任务
1.强化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健全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考评体系。出台《嘉善县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奖惩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和职能部门政绩考评、任期责任目标考评、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以及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各镇(街道)每年要将本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向县政府作专题报告,县政府适时组织检查、抽查,并进行通报。
2.建立消防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及时将消防安全治理及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要建立消防工作责任制,组织行业性、系统性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评估、挂牌督办和公示公告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实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制度,2012年建立完善评估体系,2013年和2014年分别将50%和100%的重点单位纳入其中。
3.健全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机制。一是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成立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消防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明确任务和职责,每年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加快志愿者组织建设,突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六进”宣传工作,着力提升全县人民消防安全素质。加强信息发布机制建设,全力做好网络传媒的舆情监控与引导,着力健全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二是全方位普及消防知识。认真宣贯中宣部、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内容,组织师生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消防逃生自救等方面的演练。科技、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学习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农村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各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三是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纳入劳动用工培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并逐步建立和规范中介机构培训、消防监督部门组织考试发证的培训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岗位人员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书上岗率达到100%。四是深入推进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在现有消防志愿者组织建设和活动成效的基础上,依托共青团组织完善各镇(街道)消防志愿者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做好消防志愿者招募、培训、注册和建队工作。“十二五”期间,实现每个镇(街道)行政区注册消防志愿者的人数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总量的3% 以上。
4.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一是重新编制消防专项规划。认真制(修)订和实施村镇合并后新城镇和新建制村的消防规划。按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并实施消防规划。2012年,各镇(街道)必须完成本级消防规划的修编工作。二是加强消防站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到2012年底,在县城320国道以南、体育北路以东、谈公路以西区域增建小型消防站,承担嘉善县西北片区的火灾及抢险救援任务。以《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各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善政办发〔2011〕76号)为指导,按照县、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原则,加强经费保障,加快专职消防站建设步伐。2011年,完成西塘镇、姚庄、干窑三镇专职消防队(二类站)建设;2013年,完成陶庄镇专职消防队(二类站)建设,2015年,完成天凝、大云镇专职消防站(二类站)建设。三是规范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建设。按照城镇消防规划,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结合农村道路工程建设,畅通村镇消防通道。2011年,30%的镇(街道)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2年,60%的镇(街道)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3年,90%的镇(街道)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4年,所有的镇(街道)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四是加强基层消防工作。2015年前,在旅游度假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组建社会消防工作站。各镇(街道)以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为依托,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建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消防安全工作站,履行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监管职能。继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乡村建设,2012年,全县所有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消防“四个基础”达标,10%的行政村(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示范村(社区)的标准。村镇分2年完成 “五有”志愿消防队建设,2011年完成60%,2012年全面完成。
5.加强消防装备建设。配齐配强消防装备,提高消防装备建设的科技含量。重点加强救援特勤装备建设和消防应急救援队伍配套设施建设。五年内,及时更新添置消防车辆,根据现役公安消防队现有消防车及服役年限已到、快到的消防车辆实际情况,逐年更新消防车辆,中心站(嘉善中队)增配进口一七式消防车、中型抢险救援车、进口重型水罐车,开发区消防站增配中型水罐车、重型泡沫车、压缩空气泡沫车,新建城北消防站新配综合性载水抢险救援车、高喷车、重型水罐车,三个站点中队合理调配车辆装备,实现逐年梯次更新和结构优化。2012年前,消防铁军装备基本配齐,2015年前,建设完成消防铁军训练设施。二是完善提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水平。2012年前,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配备达到《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各镇(街道)要依托消防专职队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2013年前,要逐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灭火和应急救援专家组及其工作制度。2015年前,启动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应急救援训练演练等工作形成常态化。
6.推进消防科技建设。一是推进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建设。综合利用社会现有资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信息、智能化技术应用为先导,发展公共消防安全多功能、一体化应急保障技术,形成科学预测、有效防控与高效应急的公共消防安全技术体系,2011年、2012年,县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全部达到《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2-2004)标准要求。二是夯实基础通信网络。在坚持完善信息中心、移动指挥中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城市消防通信体系建设。依托350 M无线同频同播网、数字及模拟集群电台网、卫星通信网等信息化通信手段,实现消防通信网无缝覆盖,为消防部队的现场辅助决策和灭火救援指挥提供通信勤务支持。三是加快消防电子政务系统和消防综合信息网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消防行政管理方面的优势,通过互联网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和共享能力。加强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信息收集工作,建立县消防大队和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数据库,运用科技手段规范和优化执法程序,提高消防部门了解掌握动态消防安全信息的能力。四是积极推动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及应急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城市预警能力。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安装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入网率达到100%。
7.提升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水平。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和火灾隐患网络数据库,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要取得相应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持证率分别不低于50%、75%和100%。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员要取得相应的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2013年力争全部专职消防队队长取得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2015年力争全部专职消防队队员取得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积极培育和依法监管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和消防安全监测、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损失核定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企业贷款审核、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8.加快推进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结合“两分两换”、村庄整治、人居环境改造工作,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发展规划,将消防用地、设施等纳入乡镇和村庄规划统一安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用地、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镇饮水、水利、通讯、农电、道路建设与改造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同步实施。积极开展“零火灾村(社区)”创建,落实农村、社区防火巡查机制和“十户联防”、区域互防机制,村(社区)消防工作一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2012年,所有村(社区)消防建设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编制、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灭火抢险救援、消防队伍发展、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及火灾事故查处等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把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年度的建设项目中。加强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努力做到年度总结与中期评估相结合,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切实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保障经费投入。按照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办法》(财防〔2004〕300号)规定,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经费保障标准。要逐年提高消防业务经费的保障标准,确保年度消防经费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要继续加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所需经费投入,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各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善政办发〔2011〕76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落实,确保全县消防事业和消防部队建设统筹发展。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实施氛围。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理解掌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具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及相关要求,领会规划精神和消防事业发展方向,明确工作责任。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学习贯彻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良好氛围,促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附件:1.嘉善县“十二五”时期消防车配置规划
2.部分指标与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