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建筑施工单位、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切实规范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和高支模架搭设、使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嘉兴市建委、嘉兴市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嘉兴市建委嘉兴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高支模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嘉建委办〔2013〕23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和高支模架搭设、使用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6月10日至7月下旬。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6月10日至25日,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组织自查。 (二)检查阶段。6月25至7月20日,县住建局与县安监局联合开展检查,检查率不少于在建建设项目的30%。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对本次专项检查进行总结。针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在建建设项目,组织开展 “回头看”检查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 三、专项检查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方面。 使用单位重点检查: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的执行情况; 2.使用单位是否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等建筑起重机械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教育培训情况; 4.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规范的组织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情况; 5.使用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以及技术档案管理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 7.制订有效防范事故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8.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和现场运行情况。 安装单位重点检查: 1.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业务;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等报审程序及现场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前,按规定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的执行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安装单位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5.安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验、调试的执行情况; 7.安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建立附墙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程及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日常维护检修记录存档情况; 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并检验合格后,安装单位向使用单位是否移交完整的安装工程资料。 监理单位重点检查: 1.对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及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的审查情况; 2.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审查情况; 3.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情况; 4.有无履行监督安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以及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 (二)高支模架搭设、使用方面。 1.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使用的钢管、扣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提供了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进行了进场验收,是否进行了抽检,是否使用了锈蚀严重、壁厚达不到要求的钢管; 2.支模架施工前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能否指导施工,结构受力计算是否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逐一签字负责; 3.高度超过8m、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是否按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4.支模架搭设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立杆基础、纵横向扫地杆、立杆间距、步距、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5.支模架搭设前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是否按相关规定组织了验收,是否挂了验收合格标牌,拆除模板前是否进行拆模审批; 6.支模架搭设人员是否持有效的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危险性较大的支模架监理单位是否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履行日常安全监理职责是否到位。 四、有关要求 1.各施工单位及租赁、安装单位要充分认清建筑起重机械和高支模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将文件要求传达到每一个项目部,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建设施工项目开展自查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2.各监理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和高支模架的安全监理,督促项目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机械设备项目和高支模架施工项目要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对发现未开展自查或自查不力、存在隐患不整改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请各施工单位、监理企业于6月25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自查总结报县住建局质安站。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嘉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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