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 (街道)民政办、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及省政府、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决定于6月至9月底在全县民政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坚守红线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镇(街道)、单位要始终保持警醒,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严峻性、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刻认识到民政工作战线长、安全生产覆盖面广、窗口服务机构多、服务对象自我保护能力弱、社会关注度高等特殊性,集中时间和精力,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坚守红线,确保民政系统重大事故“零发生”、责任落实“零缺位”、隐患排查“零漏洞”,对一切事关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改、不留后患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是基础,整改是关键,不留后患是目标。各镇(街道)和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对本单位以及监管的各类机构、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自查,摸清底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苗头立即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1.排查对象。要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做到排查对象全覆盖,并针对不同对象和特点,进行分类检查和排查。一是福利机构类。包括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救助管理站、军休所及福利企业等。二是服务窗口类。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烈士陵园及中福在线销售厅、老年活动中心等。对一、二类排查对象,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情况;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制度是否健全;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预防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危险源监控监测等。三是特殊人群类。对困难人群尤其是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人员,要确保应保尽保。对重点优抚对象,要认真落实普惠加优待政策,给予必要的安抚和关心。对生活困难的移民群众,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健全相关群体利益诉求和矛盾化解机制,注重引导,防范影响社会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
2.排查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注意突出三方面重点。一是突出人员密集的机构排查。对日常集聚人口较多的民政机构,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农村敬老院等,要进行重点排查,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二是突出民办机构的排查。要防止安全生产检查“重公办、轻民办”的倾向,扎实开展民办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突出防范火灾隐患排查。把防范火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排查时间。从6月至9月底,集中三个多月时间,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1)全面自查阶段(6月份—7月底)。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都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于7月底前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县民政局。
(2)全面督查阶段(7月底—8月底)。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一级抓一级,县民政局将对各镇(街道)及下属单位开展督查,采用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制订整改方案及落实整改措施等。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3)全面整改验收阶段(9月份)。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采用边查边改的方式,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分级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深化部署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靠前指挥。各镇(街道)、各单位要迅速制订工作方案,列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抓好任务分解。要把这次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各镇(街道)、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靠前指挥,到一线、到机构到现场开展检查指导,亲自查找隐患解决问题。
2.责任落实到人。要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责任人和各个岗位。此次列入检查的所有民政机构都要明确一名责任人,对一些规模较大、人员密集的机构还要实行领导联挂制度,确保真正负起责任,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依法监管。既要打好眼前的“突击战”,更要打好长远的“攻坚战”,立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监管,消除风险隐患。特别是对民办机构设立、儿童收养等工作,要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一旦发生问题要依法查处。要通过政策创制、顶层设计、立法保障等工作,加强制度、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不断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
4.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加快政府职能转移,让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承接政府的有关事务,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让渡空间。积极探索“三社联动”模式,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特殊人群服务,化解不良情绪,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5.加强应急预案工作。各镇(街道)、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落实紧急信息、重大情况报告等制度。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各级防灾减灾救灾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保障信息畅通。
附件:1.安全生产大排查领导联挂名单
2.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情况汇总表
嘉善县民政局
2013年6月26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排查领导联挂名单
联挂领导 | 重点机构或对象 |
张引华 | 民政系统各单位 |
许丰 | 低保对象 |
丁峰彪 | 民办非机构 |
朱建业 | 殡葬单位 |
沈国华 | 老年公寓及敬老院 |
张雪娟 | 信访对象 |
冯艳 | 老年活动中心及 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