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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8-20 15:10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文化站,县电影公司: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浙委办[2006]100号)和省广电局《关于下达全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2013年度场次目标任务的通知》(浙广局发[2013]  5号)以及嘉兴市文化局《关于下达全市2013 年度农村电影放映场次任务的通知》(嘉文[2013 ] 21号)要求,按照我县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总体目标,为确保我县2013年度农村电影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下达2013年度农村电影放映场次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之一,是政府买单、惠及群众的民心工程,是服务于“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文化名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以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点、数字化放映为龙头,继续实施“2131”工程,落实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任务,推动全县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让农民群众看到、看好电影,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目标任务

  为实现全县农村每村每月一场电影的目标任务,根据“2131”工程任务要求以及省、市下达的放映场次任务,我县2013年度的放映场次任务是1460场次,数字电影放映率达到100%。各镇(街道)具体放映场次安排如下:

镇(街道)

  名

数字电影放映场次

镇(街道)

  名

数字电影放映场次

魏塘街道

190

陶庄镇

120

西塘镇

200

罗星街道

120

干窑镇

120

天凝镇

240

姚庄镇

240

大云镇

100

开发区

(惠民街道)

130

合计

1460

  注:每个工作日放映二个场次。

  三、放映工作落实和费用结算

  1.县电影公司负责电影队的统一调度,组织安排进行各镇(街道)的巡回放映,各镇(街道)文化站配合落实放映计划、放映地点等相关工作。放映费用仍为600元/次,县、 镇(街道)二级各承担300元,完成任务后由电影公司统一结算。

  四、工作重点和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文化站和县电影公司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文化站要主动配合,落实放映任务,开展宣传,选好放映地点,同时做好信息反馈等工作。

  2. 做好宣传引导及相关工作。各镇(街道)文化站和县电影公司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宣传工作,吸引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电影公司要精心组织片源,并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认真做好技术保障工作,让农民群众看好电影,同时及时做好放映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3. 开展电影进校,强化市场运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优秀影视文化的育人功能,要充分利用数字电影放映的有利条件,将内容新、教育意义深的影片进校园放映,确保全县每所中小学全年放映电影不少于4场,并在月度、季度和年终考核中相应增加统计数据与总结的内容。

  4. 建立监督机制,严格考核措施。重视农村电影放映情况数据的统计工作,电影公司要落实专门的业务科室和人员,严格考核措施,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凡属政府公益性放映任务的放映场次,各放映队必须如实填报《浙江省农村电影“2131”公益放映活动联系单》,于每月的2日前上报。并填报《浙江省农村电影“2131”放映情况月报表》于每月的3日前及《浙江省农村电影“2131”放映情况季度汇总报表》于1月、4月、7月、10月的3日前上报我局。

  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是一件利于社会、造福于民的大好事、大实事,各镇(街道)文化站和县电影公司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切实把农村电影的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年的电影放映工作目标任务。

  

 

嘉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3月20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