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根据教育部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7〕2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通知》(浙教办〔201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新一轮扫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我县于上世纪末已基本普及“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04年,我县又通过了浙江省教育强县的考核验收。但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县15周岁以上人口中仍有36476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6.35%,文盲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3个百分点;15至55周岁文盲人数5940人,占该年龄段常住人口的1.5%。这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不协调,也不符合“两基”与教育强县的要求,与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全县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加强扫盲工作的必要性,高度重视青壮年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存在的文盲人口问题,结合实际,采取可行措施,切实完成扫盲工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到2015年底,全省文盲人口率降到4%以下”的总体要求以及教育现代化县的创建要求,我县到2015年底的扫盲目标是文盲率下降到常住人口的3%或以下。 现阶段全县扫盲工作的任务是:结合全县文盲人口统计情况(见附件1),2013年完成青壮年文盲数的30%,2014年和2015年分别完成青壮年文盲数的40%和30%。 三、落实工作举措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道)要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全面开展本地文盲人口调查,摸清文盲底数,核准扫盲对象,建立脱盲对象个人档案,为制定扫盲计划和开展扫盲工作奠定基础;要对照本辖区的扫盲目标和任务(附件2),认真制订本辖区内开展扫盲教育工作的方案,扎实开展扫盲工作。 (二)建立扫盲队伍。各镇(街道)要建立扫盲工作队伍,聘请认真负责、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学校老师、离退休人员、志愿者等各方面人员,承担扫盲教育工作;并开展扫盲工作人员及扫盲教师的全员培训,提高扫盲教育能力,确保扫盲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创新扫盲形式。针对我县文盲人员分布散、年龄跨度大、中老年文盲多的特点,扫盲教育要采取集中扫盲与分散扫盲相结合。针对16至55周岁劳动力文盲,主要采取“成人双证制”学历教育培训的办法,部分文盲人员比较集中的村(社区)可采用集中扫盲的形式进行教育培训。对居住分散的人员,可通过上门服务,实施在校学生与文盲家长、亲属、邻居结对帮学、教师家访助教等活动,形成扫盲教育进家庭的帮教形式。各镇(街道)也可根据辖区特点进一步创新扫盲教育的形式。 (四)统一脱盲认定。要按照国家脱盲标准和全省统编教材的要求,根据文盲人群的实际文化程度,分类分批开展扫盲教育、组织脱盲测试、实施扫盲认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盲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经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新居民事务局、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扫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县扫盲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新一轮扫盲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扫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扫盲工作。 县教育局(县扫盲办)主要负责做好扫盲学校的落实、扫盲工作人员、师资的培训以及扫盲教育培训的落实,督促各镇(街道)、各扫盲学校做好扫盲教育工作台帐,做好脱盲考试、认定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县统计局主要负责做好提供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反映出来的文盲数据,每年经扫盲已经脱盲的人员删减等;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做好对脱盲人员、学历教育集中提升人员的户籍信息更新等工作; 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做好扫盲工作经费的预算及实际支付;落实扫盲专项经费,要做好扫盲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 县农经局主要负责为劳动力人口中的文盲人员搭建农业实用技能培训平台,帮助青壮年文盲人员参加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 县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为劳动力人口(重点企业人员)中的文盲人员搭建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帮助青壮年文盲人员参加转移就业培训; 县新居民事务局主要负责对已经掌握的新居民文盲人员进行扫盲动员,组织培训,同时加强对新流入我县的新居民的管理,及时掌握其学历信息; 县残联主要负责对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反映出来的文盲人群中的各类智障、残疾人员进行确认、证明; 团县委主要负责组织回乡大学生、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有组织地开展扫盲帮教活动; 县妇联要主要负责针对我县农村年老妇女文盲率高的特点,创设载体,将扫盲工作与学习型家庭评创等活动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扫盲工作宣传。 五、强化考核检查 扫盲工作将列入省、市对我县教育现代化县评估和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内容。为此,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扫盲工作的指导检查工作,将扫盲工作和年度教育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确保扫盲工作有效推进。 附件:1.嘉善县文盲人口统计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2.嘉善县各镇(街道)2013—2015年度扫盲目标和任务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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