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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善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30 11:17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各街道村建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提高绿化养护质量,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城区绿化实际,制定了《嘉善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嘉善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9月30日

嘉善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提高绿化养护质量,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善政办发〔2014〕17号),结合我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养护管理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以及受委托养护管理的代(带)征、代建、认建城市绿地,按相关规定确定养护单位后,由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对其养护管理质量、日常巡查发现并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应急抢险、养护管理台账资料等进行考核。

二、考核标准

绿化养护管理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嘉善县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和评分方法表》(见附件)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对养护单位以绿化养护管理实绩和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日常巡查考核、每月定期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等三种形式评定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并以考核得分作为核拨绿化管护经费的主要依据。

(一)日常巡查考核。绿化养护管理单位不定期对城区绿化养护标段进行日常巡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进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单倍扣分,并计入当月考核分值。期间,养护单位确因正当理由无法完成整改的,可以书面申请问题整改延期、缓办或取消,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核查并回复,养护单位应当按回复进行办理。

(二)每月定期考核。由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在月初组织召开养护例会确定该月考核重点,月末组织督查考核。考核地块由养护标段库中按公园绿地养护标段、道路绿地养护标段和行道树养护标段等各随机抽取一项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进行整改并予以单倍扣分。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双倍扣分,并计入当月考核分值。期间,养护单位确因正当理由无法完成整改的,可以书面申请问题整改延期、缓办或取消,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核查并回复,养护单位应当按回复进行办理。

(三)年度综合考核。由绿化养护管理单位邀请县绿委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城区内所有养护标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现场抽查和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侧重考核绿化养护管理整体质量及实际景观效果。

四、考核评分和绿化管护经费拨付

1.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制度,满分为100分。月度考核分值构成:日常巡查考核占20%,每月定期考核占80%。若同一个养护单位涉及公园绿地、道路绿地、行道树中的两类(含)以上,考核分值按该标段中各类绿地中标价比例测算。月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根据考核结果,绿化管护经费按月度考核得分拨付。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按合同约定拨付绿化管护经费;考核得分为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每少0.1分扣减当月绿化管护经费的0.1%;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的,每少0.1分扣减当月绿化管护经费的0.2%。绿化管护经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前三个月应拨付绿化管护经费的90%。

3.年度综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前12个月未支付的10%绿化管护经费;考核得分为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每少0.1分扣减上述绿化管护经费的0.1%;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每少0.1分扣减上述绿化管护经费的0.2%。

4. 对每月定期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或年度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可安排第三方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养护单位管护经费中支付,养护单位必须接受整改结果,并实施养护;根据合同约定,亦可视作养护单位违约,终止该养护标段的养护合同。

5.年度综合考核得分95分(含)以上的,可作为续签养护合同依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城区内各街道及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居住绿地等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嘉善县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和评分方法表

附件

嘉善县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和评分方法表

 一、公园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和评分方法

类别

质量标准

评分方法

植物养护

1. 新栽植乔(灌)木存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有死亡树木及时补种;树木生长健壮、旺盛;树干挺直,倾斜及时支撑,并逐步修正,树干无钉子、铁丝、绳子等束缚物。(10分)

乔(灌)木每缺一株扣0.1分;倾斜不及时支撑修正,每株扣0.5分;树干有钉子、铁丝、绳子等束缚物,每处扣0.1分。

2. 乔(灌)木修剪、抹芽、整枝等及时进行。高空作业按操作规程及时、合理进行,保持树冠完整匀称;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绿篱、色块植物及时修剪,造型整齐无残缺,曲线优美,新生枝不得超过15CM。(10分)

高空作业不按操作规程及时、合理进行,每次扣0.5分;有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每处扣0.1分;绿篱、色块植物不及时修剪,造型不整齐有残缺,每处扣0.5分。

3. 草坪、地被无杂草,纯洁度95%以上,覆盖率98%以上;及时修剪,高度合理;长势良好,色泽均匀。(5分)

草坪、地被有杂草,纯洁度95%以下,每平方米扣0.1分,覆盖率98%以下,每平方米扣0.1分;不及时修剪,高度不合理,每处扣0.5分;长势不良,色泽不均,每处扣0.5分。

4. 水生植物无枯叶,进入休眠期及时收刈;藤蔓植物及垂直绿化及时疏剪,长势良好;草花无枯枝残花,无杂草杂花。(5分)

水生植物有枯叶,每处扣0.1分,不及时收刈,每处扣0.5分;藤蔓植物及垂直绿化不及时疏剪,长势不良,每处扣0.5分;草花有枯枝残花,有杂草杂花,每处扣0.1分。

设施维护

5. 园林建筑、小品、雕塑、喷泉、护栏、座椅、导向牌等相关设施完好有效;铺装完好无破损;亭、廊、花架及其它园林建筑、小品每年粉刷油漆一次,铁构件每年刷防锈漆一次;有破损、残缺及时修复、重置,确保安全;指示牌、警示牌、宣传牌完好。(10分)

园林建筑、小品、雕塑、喷泉、护栏、座椅、导向牌等相关设施有缺损未及时修复,每处扣0.5分;铺装有破损,每处扣0.5分;亭、廊、花架及其他园林建筑、小品每年未粉刷油漆,铁构件每年未刷防锈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指示牌、警示牌、宣传牌缺损,每处扣0.5分。

土肥

6. 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增强土壤肥力。乔、灌木(不含绿篱、色块)要求一年施肥1次(含)以上;绿篱、色块、草坪要求一年施肥3次(含)以上。(5分)

不及时施肥,每少一次扣2分;有明显缺肥现象,每处扣0.5分。以购肥发票、相应的用工支出、管护日记和现场核查四者为准。

类别

质量标准

评分方法

病虫害防治

7. 病虫害防治及时,施用的药剂、浓度用量合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喷洒均匀,园林植物无明显病虫害。(10分)

治虫、喷药不及时,有明显病虫害,每处扣1分;施用的药剂、浓度用量不合理,每次扣0.5分;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喷洒不均匀,每次扣0.5分;出现片区性病虫害,每处扣2分。

卫生保洁

8. 绿地保洁制度落实,无缺勤现象;园林建筑、小品、雕塑等设施保持整洁,及时清除各类杂乱广告;路面铺装无积水、积泥;绿地内无枯枝残叶、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砖瓦土石等;不将垃圾扫入窨井、色块、林地等处,不将垃圾置留边角处;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漂浮杂物、无植物残体、无杂生植物;垃圾及绿化废弃物日产日清,清运途中不抛漏;(10分)

绿地保洁制度未落实,有缺勤现象,每次扣1分;园林建筑、小品、雕塑等设施不整洁,未及时清除各类杂乱广告,每处扣0.1分;路面铺装有积水、积泥,每处扣0.5分;绿地内有枯枝残叶、堆积物、果皮纸屑、砖瓦土石等,将垃圾扫入窨井、色块、林地等处或垃圾置留边角处,每处扣0.5分;绿地内水体不整洁,有漂浮杂物、植物残体、杂生植物等,每处扣0.5分;垃圾及绿化废弃物不及时清理,清运途中抛漏,每次扣0.5分。

管理

9. 按养护月历做好阶段性及常规性工作,保证质量。(10分)

未按养护月历做好阶段性及常规性工作,每少一项扣5分;未保证质量,每项扣2分。

10. 及时按养护联系单做好养护工作,并送签证;及时完成突击性养护工作任务,抗台、抗雪、抗旱涝等措施有力。(10分)

不及时按养护联系单做好养护工作,并送签证,每次扣1分;不能完成突击性养护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抗台、抗雪、抗旱涝等无措施,每次扣1分。

11.做好日常巡查,发现违章占绿、人为破坏绿地等情况及时上报并制止。(5分)

有违章占绿、人为破坏绿地等情况未及时上报并制止,每次扣1分;有投诉情况,经查属实,每次扣1分。

12. 绿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文明作业,养护人员着标志服,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及时做好养护日记。(5分)

不文明作业,养护人员不着标志服,每发现一人扣0.5分。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详尽,不按时做好养护日记,每次扣0.5分。

安全

13. 安全措施有效,无安全事故发生。(5分)

有安全事故发生不得分。

 二、道路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和评分方法

类别

质量标准

评分方法

植物养护

1、新栽植乔(灌)木存活率95%以上,树木保存率100%,有死亡树木及时补缺;树木生长健壮、旺盛;树木挺直,倾斜及时支撑,并逐步修正,树干无钉子、铁丝、绳子等束缚物。(10分)

树木生长不良,每株扣0.1分;倾斜不及时支撑修正,每株扣0.5分;树干有钉子、铁丝、绳子等束缚物,每处扣0.1分。

2. 乔(灌)木修剪、抹芽、整枝等及时进行。高空作业按操作规程及时、合理进行,保持树冠完整匀称;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绿篱、色块植物及时修剪,造型整齐无残缺,曲线优美,新生枝不得超过15CM。(10分)

高空作业不按操作规程及时、合理进行,每次扣0.5分;有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每处扣0.1分;绿篱、色块植物不及时修剪,造型不整齐有残缺,每处扣0.5分。

3. 草坪、地被无杂草,纯洁度95%以上,覆盖率98%以上;及时修剪,高度合理;长势良好,色泽均匀;草花无枯枝残花,无杂草杂花。(10分)

草坪、地被有杂草,纯洁度95%以下,每平方米扣0.1分,覆盖率98%以下,每平方米扣0.1分;不及时修剪,高度不合理,每处扣0.5分;长势不良,色泽不均,每处扣0.5分;草花有枯枝残花,有杂草杂花,每处扣0.1分。

设施维护

4. 辅助设施(包括支撑物、悬挂物等)安全、完好;指示牌、警示牌、宣传牌完好;有损伤残缺及时修复(5分)

辅助设施坏损,每处扣0.5分;指示牌、警示牌、宣传牌缺损,每处扣0.5分;有损伤残缺未及时修复,每处扣0.5分。

土肥

5. 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2次(含)以上,乔、灌木(不含绿篱、色块)要求一年施肥1次(含)以上;绿篱、色块、草坪要求一年施肥3次(含)以上。(5分)

不及时施肥,每少一次扣2分;有明显缺肥现象,每处扣0.5分。以购肥发票、相应的用工支出、管护日记和现场核查四者为准。

病虫害防治

6. 病虫害防治及时,施用的药剂、浓度用量合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喷洒均匀,园林植物无明显病虫害。(10分)

治虫、喷药不及时,有明显病虫害,每处扣1分;施用的药剂、浓度用量不合理,每次扣0.5分;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喷洒不均匀,每次扣0.5分;出现片区性病虫害,每处扣2分。

类别

质量标准

评分方法

卫生保洁

7. 绿地保洁制度落实,无缺勤现象;绿地内无枯枝残叶、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砖瓦土石等;不将垃圾扫入窨井、色块、林地等处,不将垃圾置留边角处;垃圾及绿化废弃物日产日清,清运途中不抛漏;(10分)

绿地保洁制度未落实,有缺勤现象,每次扣1分;绿地内有枯枝残叶、堆积物、果皮纸屑、砖瓦土石等,将垃圾扫入窨井、色块、林地等处或垃圾置留边角处,每处扣0.5分;垃圾及绿化废弃物不及时清理,清运途中抛漏,每次扣0.5分。

管理

8. 按养护月历做好阶段性及常规性工作,保证质量。(10分)

未按养护月历做好阶段性及常规性工作,每少一项扣5分;未保证质量,每项扣2分。

9. 及时按养护联系单做好养护工作,并送签证;及时完成突击性养护工作任务,抗台、抗雪、抗旱涝等措施有力。(10分)

不及时按养护联系单做好养护工作,并送签证,每次扣1分;不能完成突击性养护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抗台、抗雪、抗旱涝等无措施,每次扣1分。

10.做好日常巡查,发现违章占绿、人为破坏绿地等情况及时上报并制止。(5分)

有违章占绿、人为破坏绿地等情况未及时上报并制止,每次扣1分;有投诉情况,经查属实,每次扣1分。

11. 绿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文明作业,养护人员着标志服,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及时做好养护日记。(5分)

不文明作业,养护人员不着标志服,每发现一人扣0.5分。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详尽,不按时做好养护日记,每次扣0.5分。

安全

12. 安全措施有效,无安全事故发生。(10分)

有安全事故发生不得分。

 三、行道树养护质量标准和评分方法

类别

质量标准

评分方法

植物养护

1. 新栽植行道树存活率98%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有死亡树木及时补缺,补植树木品种、规格(树高一致,胸径误差≤20%)与原有树种应保持一致,并全冠种植;行道树种植按操作规程进行。(10分)

行道树有缺株,每缺一株,扣1分,存活率95%以下,每死一株,扣1分;行道树种植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每次扣1分。

2. 行道树生长健壮、旺盛,树木挺直,倾斜及时支撑并修正;树木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树干无钉子、铁丝、绳子等束缚物。(10分)

行道树生长不良,每株扣0.1分;倾斜不及时支撑并修正,每株扣0.5分;树木有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每处扣0.5分;树干有钉子、铁丝、绳子等束缚物,每处扣0.1分。

3. 修剪、抹芽、整枝等高空作业按操作规范及时;整形修剪合理,分枝点合适,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树冠整齐匀称;与架空线发生干扰及时修剪,有挂车、碰行人及时修剪。(10分)

高空作业不按操作规程及时、合理进行,每次扣0.5分;与架空线发生干扰不及时修剪,有挂车、碰行人不及时修剪,每次扣0.1分;整形修剪不合理,每处扣0.1分。

4. 树穴内草坪、地被或其他覆盖物保存良好,无裸露地面,无明显杂草,覆盖率98%以上,纯洁度95%以上。(5分)

树穴内草坪、地被或其他覆盖物有缺损,覆盖率98%以下,每处扣0.1分;有杂草杂物,纯洁度95%以下,每处扣0.1分

设施维护

5. 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 树穴硬质边埂平整美观。(5分)

断桩、坏桩,每处扣0.1分;桩位扎缚不规范,每处扣0.1分;树穴硬质边埂坏损,每处扣0.1分。

土肥

6. 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每年冬季施有机肥一次。(5分)

不及时施肥,每少一次扣5分;有明显缺肥现象,每处扣0.5分。以购肥发票、相应的用工支出、管护日记和现场核查四者为准。

病虫害防治

7.病虫害防治及时,施用的药剂、浓度用量合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喷洒均匀,园林植物无明显病虫害。(10分)

治虫、喷药不及时,有明显病虫害,每处扣1分;施用的药剂、浓度用量不合理,每次扣0.5分;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喷洒不均匀,每次扣0.5分;出现片区性病虫害,每处扣2分。

类别

质量标准

评分方法

卫生保洁

8. 绿地保洁制度落实,无缺勤现象;树穴内无枯枝残叶、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砖瓦土石等;不将垃圾扫入窨井或置留边角处;垃圾及绿化废弃物日产日清,清运途中不抛漏;(5分)

绿地保洁制度未落实,有缺勤现象,每次扣1分;绿地内有枯枝残叶、堆积物、果皮纸屑、砖瓦土石等,每处扣0.5分;将垃圾扫入窨井或置留边角处,每处扣0.5分;垃圾及绿化废弃物不及时清理,清运途中抛漏,每次扣0.5分。

管理

9. 按养护月历做好阶段性及常规性工作,保证质量。(10分)

未按养护月历做好阶段性及常规性工作,每少一项扣5分;未保证质量,每项扣2分。

10. 及时按养护联系单做好养护工作,并送签证;做好日常巡查,发现违章占绿、人为破坏绿地等情况及时上报并制止。(10分)

不及时按养护联系单做好养护工作,并送签证,每次扣1分;有违章占绿、人为破坏绿地等情况未及时上报并制止,每次扣1分;有投诉情况,经查属实,每次扣1分。

11. 及时完成突击性养护工作任务,抗台、抗雪、抗旱涝等措施有力。(5分)

不能完成突击性养护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抗台、抗雪、抗旱涝等无措施,每次扣1分。

12. 绿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文明作业,养护人员着标志服,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及时做好养护日记。(5分)

不文明作业,养护人员不着标志服,每发现一人扣0.5分。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详尽不按时做好养护日记,每次扣0.5分。

安全

13. 安全措施有效,无安全事故发生。(10分)

有安全事故发生不得分。

 四、古树名木养护质量标准和评分方法


类别

质量标准

评分方法

植物养护

1. 植株树冠较为丰满、完整、茂盛,具有较好的遮荫及观赏效果;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10分)

行道树生长不良,每株扣5分;有黄叶、焦叶、卷叶,每处扣0.5分。

2. 植株无病虫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植株树干无钉子、铁丝、绳子等束缚物。(10分)

树木有病虫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每处扣0.5分;树干有钉子、铁丝、绳子等束缚物,每处扣0.5分;倾斜老树不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每株扣0.5分。

3. 修剪、抹芽、整枝等高空作业按操作规范及时(10分)

高空作业不按操作规程及时、合理进行,每次扣1分。

设施维护

4. 树木有保护标牌,保护围栏,围栏赢坚固牢靠。(5分)

保护标牌、围栏坏损,每处扣1分

5. 支撑不稳或倾斜的古树名木须使用木料、钢材或砌筑假山石等方法支撑,支撑部位要垫胶垫或棕丝保护树干表皮。(5分)

支撑不稳或倾斜的古树名木未加固支撑,或支撑不规范的,不得分。

土肥

6. 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通过测定土壤和古树名木枝叶的养分含量,对缺少养分的古树名木有针对性的施肥,切记盲目使用化肥和施农家肥。施肥时可在树冠垂直投影的外侧挖开放射沟施肥,或在树冠投影下的根系分布区内用穴施法施肥。(5分)

不及时施肥,每少一次扣5分;有明显缺肥现象,每处扣0.5分。盲目施肥或施肥方法不当的,不得分。

7. 树木生长环境处在地下水位高,应设渗水井或铺设排水设施。(5分)

树木生长环境处在地下水位高,不设渗水井或铺设排水设施,不得分。

病虫害防治

8.古树名木植物整体无病虫害危害迹象。(10分)

治虫、喷药不及时,有明显病虫害,每处扣1分;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喷洒不均匀,每次扣1分。

卫生保洁

9. 绿地保洁制度落实,无缺勤现象;树穴内无枯枝残叶、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砖瓦土石等;垃圾及绿化废弃物日产日清,清运途中不抛漏;(10分)

绿地保洁制度未落实,有缺勤现象,每次扣1分;绿地内有枯枝残叶、堆积物、果皮纸屑、砖瓦土石等,每处扣0.5分;垃圾及绿化废弃物不及时清理,清运途中抛漏,每次扣0.5分。

类别

质量标准

评分方法

管理

10. 及时按养护联系单做好养护工作,并送签证;做好日常巡查,发现违章占绿、人为破坏绿地等情况及时上报并制止。(5分)

不及时按养护联系单做好养护工作,并送签证,每次扣1分;有违章占绿、人为破坏绿地等情况未及时上报并制止,每次扣1分;有投诉情况,经查属实,每次扣1分。

11. 及时完成突击性养护工作任务,抗台、抗雪、抗旱涝等措施有力。(10分)

不能完成突击性养护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抗台、抗雪、抗旱涝等无措施,每次扣1分。

12. 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古树名木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5分)

管理制度不全面落实,每次扣1分,档案资料不完整、详尽,对古树名木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不及时记录入档,每次扣1分。

安全

13. 安全措施有效,无安全事故发生。(10分)

有安全事故发生不得分。


嘉善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doc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民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