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国土资源所:
经研究决定:
吴建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严津津任办公室副主任;
王嘉蓝任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合署办公)科长(主任);
严颖任人事教育科副科长;
周少君任监察室副主任;
郑加明任执法监察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土地监察大队、信访室(合署办公)副局长(科长、大队长、主任)
李建明任执法监察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土地监察大队、信访室(合署办公)副局长(副科长、副大队长、副主任,正股级);
徐璟任执法监察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土地监察大队、信访室(合署办公)副局长(副科长、副大队长、副主任);
黄雪东任法制科科长;
郑东英任建设用地办理中心、勘测中心、信息中心、地价评估事务所(合署办公)主任(所长);
陆汝军任建设用地办理中心、勘测中心、信息中心、地价评估事务所(合署办公)副主任(副所长);
顾金海任建设用地办理中心、勘测中心、信息中心、地价评估事务所(合署办公)副主任(副所长);
赵铎任建设用地办理中心、勘测中心、信息中心、地价评估事务所(合署办公)副主任(副所长);
刘晖任土地利用规划科、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合署办公)科长(主任);
沈希任土地利用规划科、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合署办公)副科长(副主任);
吴金根任耕地保护科、统一征地办公室(合署办公)科长(主任);
沈晶任耕地保护科、统一征地办公室(合署办公)副科长(副主任);
杨愉新任土地利用科、土地储备中心(合署办公)科长(副主任);
杨宇任土地利用科、土地储备中心(合署办公)副科长(副主任);
顾鸣周兼任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陈旭东任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科、行政许可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合署办公)副局长(科长、主任);
袁雪安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正股级);
王蒲吉任地籍管理科副科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科长(副股级);
叶佳丹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副主任、行政许可科副科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产权登记科科长(副股级);
陈似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副股级);
沈冬良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科科长(副股级);
徐立忠任魏塘国土资源所所长;
徐平任西塘国土资源所所长;
柳慧娟任西塘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正股级);
毛立财任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润哲任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陆建飞任罗星国土资源所所长;
沈婧任罗星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汪建明任姚庄国土资源所所长;
陆军跃任天凝国土资源所所长;
卢婷任天凝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周良意任陶庄国土资源所所长;
俞新俭任大云国土资源所所长;
冯文斌任干窑国土资源所所长。
以上人员聘期均为两年,其中郑加明、刘晖、吴金根、陈旭东、汪建明、周良意、冯文斌、赵铎、沈希、沈晶、杨宇、陈似、沈冬良等13名新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试用期为一年。本系统原任中层干部职务自行免去,不另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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