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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十三五”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13 16:12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嘉善县“十三五”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嘉善县“十三五”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防治工作,切实改善饮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嘉兴市“十三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嘉善县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等要求,进一步削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总量,促进水源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发展,确保嘉善太浦河取水口水质能长期稳定地达到水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嘉善县“十三五”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一)太浦河概况

  太浦河是太湖流域的主要泄洪通道,源自江苏省吴江市庙港镇的太湖东岸太浦闸,经吴江市后入嘉善县,流经陶庄镇、西塘镇、姚庄镇后至上海市青浦区,全长57.6公里。太浦河水量由太湖补给,河道宽深是嘉善县内最宽的河流,具有较强的输水能力,水量补给充分,水质优于其他内河,现设有嘉善县饮用水取水口。太浦河河道底高在-5.0~-1.5米(镇江吴淞基面,下同)之间,底宽106~139米,从全流域看,降水量大致在900~1400毫米之间。

  2014年我县太浦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年平均值均达到Ⅲ类水要求,成为嘉兴市首个水质年平均值达标(水质最好)的水源地。2015年水源地水质在2014年平均达到Ⅲ类水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实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

  (二)长白荡概况

  长白荡是嘉善县仅次于汾湖的第二大湖,水面面积共1.384km2,其中浙江省境内水域面积1.167km2,上海市水域面积0.217km2(常水位(0.86m)下)。长白荡是嘉善县饮用水应急水源地。2010年嘉善县启动了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工程。在长白荡周边建设了截污水闸、进行长白荡疏浚扩大库容、环长白荡开挖节制河道、拆迁构筑物及污染源、建成长白荡绿化防护带和一级保护区塑丝网隔离围护等,其中新建外围截污闸2座,沟通水系2000m。

  (三)县域备用水源

  上海青浦区位于嘉善县下游,目前上海在建的金泽水库和太浦河取水口,该取水口近期取水规模为351万吨/日,位于嘉善县太浦河取水口对面,与上海黄浦江松浦大桥原水厂相连,并通过二期管网与上海青草沙水库相连,实现正向和反向互联互通输水。

  2015年10月嘉善县政府与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关于太浦河饮用水水源地省际协作和向嘉善提供饮用水应急水源的意向书》,上海同意在发生事故时,利用经过白鱼荡的原水管线,向嘉善县提供反向供应原水,作为嘉善应急备用水源。

  (四)水源地供水情况

  嘉善县魏塘水厂、丁栅水厂均以太浦河为水源地,供水范围覆盖县域全境,其供水规模等情况详见表1。2015年6月魏塘水厂供水规模已扩建至21万吨/日,远期预留5万吨/日,最终处理规模达到26万吨/日;丁栅水厂远期供水规模规划为15万吨/日。因此,到远期嘉善县供水规模规划为41万吨/日。

  

  表1嘉善县现状供水情况


  水厂

  供水规模

  供水范围

  水源地

  魏塘水厂

  21万吨/日

  魏塘街道、罗星街道、惠民街道、干窑镇、大云镇等嘉善县南部区域

  太浦河

  丁栅水厂

  10万吨/日

  西塘镇、姚庄镇、陶庄镇、天凝镇等嘉善县北部区域

  太浦河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发展利用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明确嘉善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的目标、任务。在水资源合理利用基础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等工程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机制等非工程措施,保障嘉善县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改善,水源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饮水安全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各种污染源治理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预防与治理双管齐下,从源头防止不可逆转的环境破坏,加快落实受影响区域的治理和恢复。

  (二)分区指导,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的水源保护区提出不同的保护要求和建设任务,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保护工作。

  (三)突出重点,逐步实施。针对性提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重点工程和管理方案。保证各项保护工程全面落到实处,切实起到有效保护好饮用水源地的作用。

  (四)完善体制,强化管理。突出饮用水水源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建议,突出监管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及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的水源预防控制体系。

  四、工作目标

  削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总量,改善水源地水质,促进水源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发展。确保嘉善太浦河取水口水质能长期稳定地达到水质要求,为嘉善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生命线的保障。

  五、重点任务

  (一)点源治理

  1.工业企业治理

  目前太浦河、长白荡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均无工业企业分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准保护区范围有13家企业,企业规模均不大,以水泥制品企业为主,建议十三五期间对这些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排放量的增加,加快推进区域内“低小散”企业腾退整治,鼓励引导外迁。(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姚庄镇、西塘镇)

  2.畜禽养殖治理

  目前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畜禽养殖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有2家养鸡场,力争到2016年年底对2家养鸡场采取关停搬迁措施。准保护区内的1家养鸡场,要求加强监管、控制规模,引导其外迁。(责任部门:县农经局,姚庄镇)

  3.餐馆治理

  目前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5家餐馆,要求于2016年底前完成拆迁评估,2017年底前关闭。(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姚庄镇)

  (二)非点源污染治理

  1.农业种植治理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范围内有大量的农业种植存在,而农业种植面源污染的控制难度较大,2017年前,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指导、县、镇两级政府政策引导、村、社区加强管理宣传的方面,鼓励农户将水田种植向旱作调整,优化农作物布局,鼓励该区域农业种植按照有机、绿色农产品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科学选用化肥、农药。进而减少污染排放。力争到2020年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推广以“节水减污”高产栽培技术栽培的节水抗旱杂交水稻,进而实现节约水资源、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耕地生态、改良土壤结构、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责任部门:县农经局,姚庄镇、西塘镇、陶庄镇)

  2.水产养殖治理

  据初步调查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水产养殖1140亩、准保护区内2416亩,建议对塘内养殖从科学养殖、合理投放饵料、改善养殖品种的角度出发,加强引导及管理,对现有规模进行控制、 禁止扩大规模、鼓励逐步退养。进一步加强对外荡菱角种植等行为的控制。(责任部门:县农经局,姚庄镇、西塘镇、陶庄镇)

  (三)船舶污染治理

  加强对过境船舶的现场监管,严禁船舶排放污染物。定期检查、抽查太浦河运输船舶防污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储污容器的容量,督促船舶将储污容器内现有的污染物通过岸上接收系统,上岸处理。(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姚庄镇、西塘镇、陶庄镇)

  (四)事故预防措施

   2016年底完成长白荡界河周边约5公里一级保护区2.5米高、φ5mm镀塑丝网隔离围护,完成太浦河南北两侧约4公里的铁丝网隔离措施。重新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力争到2017年完成北蔡大桥径流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等防范措施。取水泵站区域配备一定量的围油栏、活性炭等应急物资储备。(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水务集团)

  (五)完善水源地管理能力

  嘉善县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和责任,突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各个阶段的重点,抓好各项关键性保护措施的落实,加强水源地巡查,强化水质监管,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引发污染事故的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早控制、妥善处理,落实应急措施。(责任部门:管委会办公室)

  (六)完善监测监控能力

  充分利用水源地环保自动监测站以及水务集团在上游西塘镇境内新设置的自动监测站,开展系统的水质自动监测、生物毒性预警,对上游可能出现的水质异常、污染事故加强预警,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地争取时间。(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水务集团)

  (七)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全面调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建立风险源管理名录。完善县域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科学划定、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区域,明确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源保护区为危险化学品运输限行区;嘉善县航运、海事等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船舶污染进行控制、加强船舶污染风险排查及监管。完成《嘉善县有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针对区域可能出现的各类污染事故风险,建立环境应急联合处置制度,应调动“各地”力量,形成合力,联合预警、联合应急响应,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建立联络沟通制度。(责任部门:管委会办公室,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水务集团)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嘉善县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领导

  ,负责组织落实本次方案中提出的相关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协调和解决方案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对饮用水源地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到人、到点的管理体制。全面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抓落实,促推进。

  (二)联动保障

  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信息互通、信息互享,严格落实各项任务的交办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与上海、江苏等有关部门联动,形成江、浙、沪三地联防联控,通过建立跨省界区域环境监管、污染防治、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跨省界区域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三)资金保障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加大对水源地污染源实施搬迁整治、禁止和减少施用高毒农药、化学肥药、建设生态公益林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生态补偿力度。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四)科技保障

  加大饮用水水源专项科技经费投入,积极开展相关科技攻关,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故风险预警机制研究、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洁水保水渔业养殖、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技术和示范工程的研究与推广。增加环境信息基础能力、统计能力和业务应用能力系统建设的科技经费投入,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加强物联网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实时监测、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领域的研发应用,推动信息资源共享。

  (五)宣传保障

  广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题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饮用水水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查处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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