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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平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10-31 15:33 浏览次数:

嘉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平湖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请示》(嘉政〔2017〕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平湖市独山港镇所辖的赵家桥村划归平湖市新仓镇管辖。调整后,独山港镇辖6个社区、1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翁金线星华段388号;新仓镇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仓东路688号。

你市和平湖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平湖市自行调剂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平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pdf

信息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