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首位战略,推进科技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根据《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嘉兴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和《嘉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县科技工作坚持以建设省级创新型试点县为载体,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不断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被列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县,并列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名单。 1.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已形成了以“三大主导产业、两大传统产业、一个新兴产业”为主体的转型升级产业格局,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1.4%,比2010年提高14.4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7.9%。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效果显著,在全县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支撑专项”,木业家具、纺织服饰等传统产业获得新的竞争优势。 2.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梯队,全县累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8家、省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11家、省级科技型企业262家、各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617家,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123%、120% 、98%和542%。2015年全县发明专利授权128件,是2010年的近6倍。 3.科技孵化平台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孵化-转化-产业化”的创新链嘉善模式。建成启用县科创中心二期工程和罗星加速器,科创中心孵化总面积达到16.5万平方米,累计引进孵化企业289家,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427人,2015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6.67亿元,上缴税金1390多万元。归谷嘉善科技产业园引进科技型企业102家。高铁新城上海人才创业园共签约企业38家,重点打造电子商务、创意设计、数字传媒等产业集群。 4.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健全产学研合作模式,形成“沪-浙-善”三方合作机制,“十二五”期间累计举办“百企进高校、高校进百企”系列科技对接活动112次,解决了一批汽车配件、纽扣等行业技术难题。加速创新人才集聚,2015年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人员数达到117.23人。建成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初步形成,2015年全县技术合同交易额9368万元。加大科技投入,本级财政科技拨款五年累计达到6.46亿元,R&D经费支出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77%。强化科技金融扶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开展科技银行试点,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亿多元。 虽然我县“十二五”期间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科技投入仍显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产业集聚度有待提高,创新创业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对缓慢,高层次创新人才仍然紧缺等方面。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亟待解决。 (二)发展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科技创新正加速推进,并深度融合、广泛渗透到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广泛渗透,带动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技术突破,重大颠覆性创新不时出现,成为重塑世界格局、创造人类未来的主导力量。从全国和全省形势来看,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改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相继实施,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工作加速推进,这些都为我县的创新驱动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十三五”期间,我县要牢牢把握重要的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发展理念,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依靠科技创新打造先发优势、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走出一条以人才强、科技强促进产业强、经济强的发展路子,着力构建创新平台完善、创新人才集聚、创新型企业竞相涌现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开放创新协同机制,强化创新人才培育与引进,促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为嘉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和动力,全面建成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和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二)发展目标 以建设“一县两区”(即建设浙江省创新型县、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载体,以实现“三个倍增”“四个领先”(即发明专利授权量、高新技术企业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实现倍增;R&D经费支出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万人拥有R&D活动人员数、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等指标全省领先)为目标,全面建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和县域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型县,科技进步水平综合评价位次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全县科技发展主要指标为: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2%; ——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人员数达到125人; ——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50%; ——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45%; ——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6万元/人; ——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5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力争达到120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500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实现“全覆盖”。 嘉善县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2.77 | 3.20 | 0.086个百分点 | 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人员数(人) | 117.23 | 125 | 1.29%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41.4 | 50 | 1.72个百分点 | 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 | 41 | 45 | 0.8个百分点 |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10.9 | 16 | 7.98%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6.3 | 20.0 | 26%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亿元) | 42.82 | 120 | 22.9% | 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 128 | 250 | 倍增 | 高新技术企业(家) | 58 | 100 | 倍增 | 科技型中小企业(家) | 262 | 500 | 倍增 |
注:*倍增是指五年累计倍增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提升产业层次 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全县产业基础和优势,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以及节能环保、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前沿技术攻关、重点产品的研究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型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产业发展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电子信息产业园、姚庄经济开发区、归谷嘉善科技园等载体平台,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和国防军工企业等的高新技术项目,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努力形成高技术产业集群,加快“嘉善制造”向“嘉善智造”转型。 2.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坚持把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研发作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推动嘉善木业家具、纺织服饰等传统特色产业结构优化,重点开发高附加值的功能性板材、品牌木门、高档地板、智能家具等新型产品,以及高档纺织品、精加工印染制品、品牌服装等特色服饰产品。大力实施先进制造技术推广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腾笼换鸟”“机器换人”和“互联网+智能制造”,加快信息技术、现代制造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推广应用,提高传统产品制造质量和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成套化水平。积极引导传统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拓展,由成本优势向创新优势、品牌优势转变,加快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创新集群。 3.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围绕嘉善新兴产业培育方向,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推动、自主创新、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加强龙头骨干企业与配套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和协同制造。实现本地企业与上海、杭州等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组织机构的优势互补,推进产业链与价值链向高端跃升。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有效的技术依托或合作关系,增强企业技术支撑能力。 (二)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增强创新能力 1.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抓手,引导和鼓励企业制定创新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建立技术标准、培育自主品牌,创新产业组织模式,增强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购买知识产权等方式提高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培育一批创新实力雄厚、技术优势突出的企业集团。 2.培育各类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引育计划,通过孵化器孵化一批、高新企业派生一批、科技人员创办一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一批等途径,着力引进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各项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在电子信息、先进装备、节能环保等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科技型中小企业。 3.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提升企业研发能力。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省级企业研究院,力争在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鼓励企业牵头,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共享科研成果,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 (三)加快科技平台建设,优化发展空间 1.全力打造众创空间。推广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围绕全县重点发展产业,构建一批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四众”支撑平台,全力打造“创客嘉善”品牌。发挥政策集成与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优良的环境。 2.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主平台建设。积极参与沪杭创新走廊建设,整合全县科技创新资源和要素,全力打造一体化的科技创新产业链。加快高铁新城上海人才创业园建设,积极招引各类创业创新人才,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大力打造智慧型、科技型、休闲型的城市新区,深化与欧美同学会等机构的合作,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的重要集聚地。科创中心着力引进搭建公共研发平台和技术交易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完整的“苗圃-孵化-转化-产业化”创新链条,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引领发展能力。 3.构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平台。依托姚庄经济开发区和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主平台,以通信电子、精密机械、节能环保为主导产业,发挥平台中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加快长三角信息电子新兴产业基地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延伸拓展产业链,加速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层次,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汇集科技人才、集聚创新要素、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积极争创省级通信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1.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围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科技信息、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以及专业技术服务等领域,重点开展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和引进、科技服务人才引育等方面工作,提升科技服务专业化水平,形成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打造省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和长三角县域科技创新高地。 2.积极推进科技大市场建设。推行技术成果市场化配置机制,以科技大市场为载体统筹科技创新资源,通过政府搭台、中介联姻、企业唱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致力于打造嘉善科技资源集聚中心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发挥“展示、交易、服务、共享、交流”五位一体的功能,整合集聚技术中介、咨询评估、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服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定期举办重大科技成果推介(拍卖)会,广泛开展技术交易活动,不断健全技术交易市场体系,转移转化科技成果。 3.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中介机构的合作,做好研发设计、高端制造等项目成果、紧缺人才与专家等信息搜集工作,推动技术扩散、成果转化产业化。积极引进高等院校技术转移中心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建立上海技术转移(交易)联盟嘉善工作站和浙江省级高等院校协同创新中心嘉善分中心,不断健全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机制,积极吸引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在嘉善落户转化。 (五)加快农业和民生科技发展,提升科技惠农惠民水平 1.加快发展农业科技。加强农业高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园、农业科技示范户建设,提升现代农业装备和技术集成应用水平。加强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大力引进农业新品种(系),推进农业金色粮食、白色食用菌、蓝色渔业、绿色蔬菜、彩色花卉五大产业深度发展。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合作社等创新主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健全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升“银加善”等精品农业品牌。 2.加强环境治理技术示范应用。深入实施“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等工程,实施一批节能减排、生态建设、低碳经济等领域的科技项目。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推广节水、节能、节材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加强环境生态监测监督管理和预报预警建设,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创新成果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3.加快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加强县级医疗机构龙头学科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各级各类重点学科、后备学科临床诊疗和科研教学相结合的能力。积极推进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加大中医非药物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县疾控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能力,利用浙江大学与我县建立的公共健康协同创新中心和博士生社会实践基地,扩大肿瘤筛查内容,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以长三角区域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大力促进健康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公众健康水平和防病意识。 4.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能力。全面加强地震监测、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抓好罗星地震台运行维护、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等日常工作,加大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地震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与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并完善救灾储备物资体系,提高全民应急避险能力。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 1.大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和开发力度。完善专利奖励办法,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和申请专利技术,鼓励申请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加快发明专利成果的转化、产业化。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以及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的各个环节,努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提高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中的指导作用,推进浙江省(嘉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鼓励企业组织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意识和能力水平,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申请专利、注册商标,以及购买专利或专利许可,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技术产业化和标准化。鼓励专利从业人员参加专利工程师等资格培训考试,培育一批专利技术人才。 3.推进标准和品牌战略实施。鼓励支持企业制(修)订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为重点,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步伐,助推产业升级。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争创知名品牌,通过品牌管理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知名度。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质量认证,推动国内品牌发展成为国际品牌。强化品牌保护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七)推进融合发展战略,构筑开放合作新格局 1.加强科技接轨上海。积极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纵深推进接轨上海,把握大上海都市经济圈的战略机遇,在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中主动寻求合作机遇、主动创造合作平台。积极利用临沪优势,探索跨区域合作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与上海的“政策协同、要素融入、产业承接、服务融合”等创新举措。特别要加强与上海科技部门、高科技园区、孵化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中介等6个方面的对接合作,共建科技园和孵化器,努力形成科技成果“孵化在上海,转化在嘉善”的外溢承接模式。 2.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建立广泛、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省重大创新平台等优质创新资源入驻嘉善设立研发与创新服务机构,建立分部、分园或研发、中试基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委托研发、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强化新型产业组织在产学研用合作中的作用。鼓励嘉善企业去上海乃至海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跟踪获取前沿科技发展动态信息,就地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接轨国际大都市,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国际合作,借鉴“中以高科技(嘉善)创新中心”和“中荷(嘉善)产业合作园”等建设经验,建立健全国际化创新资源引入机制,提升嘉善整体创新和开放水平。 3.实施“双招双引”战略。深入实施“浙商回归”工程,树立“项目+人才”的招商理念,重点围绕“十三五”全县“2+2+2”产业(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通用航空+品牌木业家具、高档纺织服饰),以产业链分析为基础,充分利用产业集群效应和产业配套环境,积极寻找和弥补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大力引进科技成果、科技人才团队、高新技术项目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治理体系 1.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跨部门的会商沟通机制,综合研究推进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探索采取综合性普惠政策,重点将财政扶持资金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总部企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以及科技人才引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项目引进等倾斜,加快集聚一大批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探索推进县科创中心整体托管、专业化运营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打通孵化、转化通道,提高成果转化效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建设应用。推进完善创新券的应用试点,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 2.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促进机制改革。推进上海人才创业园建设,建立大学生创业学院,完善创业创新引导和服务机制,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构建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体系,全力打响“创客嘉善”品牌。推进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建设,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模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引导发展全局的首位战略。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引领发展全局的首位战略,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不动摇,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县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科技进步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2.提升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深化“五帮一化”服务行动,为企业和基层提供“店小二”式的精准服务。加强教育与培训和科普宣传,建立稳定的镇(街道)专职的科技管理人员队伍,不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加强科技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健全科技统计监测、评价和通报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反映科技进步动态。 (二)健全科技投入体系 1.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强化财政科技投入的优先地位,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创新领域,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切实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绩效。加强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布局设置、科技创新优先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年度重点的统筹衔接,加强科技资金的综合平衡。加强科研资金信用管理与绩效评价,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 3.加强科技金融结合。完善科技投融资体制,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健全科技银行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运行机制,改善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加快设立政府创业投资产业基金和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成立科技发展引导基金,引进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总部企业发展,加大对创新创业活动的金融支持。加快推进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建设,努力打造县域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制定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专门政策,鼓励各类科技企业建立多形式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科技和人才资源,深化与上海、浙江为主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一流团队。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障高层次人才安居乐业。 2.深入实施“金蓝领计划”。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推进职业学校教育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大力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体系建设。加快培养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社会人力资源等中介机构引进高技能人才。 3.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整体素质。加强新型工业化能力建设“长风”计划全国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所需的各类人才素质提升。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的企业家,以及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育力度。 (四)重视科学知识普及 1.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强科普工作统筹协调,强化科普能力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普政策法规体系,创新科普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以网络信息化为核心的现代科普体系,提高科普的社会感召力、公众吸引力,提升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推进创客学院建设,鼓励学校创新科普方式。组织各类专家或高层次人才走入校园授课,增长学生见识,开阔青少年视野。 2.培育企业家精神与创新创业文化。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增强创新自信,形成鼓励创新的科学文化氛围,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形成吸引更多人才从事创新活动和创业行为的社会导向。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加快完善包容创新的文化环境。 3.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坚持制度规范和道德自律并举原则,建设教育、自律、监督、惩治于一体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规范,强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完善科研诚信的承诺和报告制度等,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监督和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 (五)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1.完善组织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组织,建立由县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通过职能对接、任务会商等方式协同推进的规划实施机制。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色,做好与本规划提出的战略思路和主要目标衔接,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建立规划符合性审查机制,各部门在部署科技重大项目和重点措施时,要对任务与规划的相关性进行审查。加强规划的贯彻宣传,调动和增强社会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 2.加强规划协调管理。建立部门之间的工作会商制度和协调机制,加强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加强事前协调、整合、分工,定期组织科技创新活动调查,减少重复与漏失,使科技经费实现合理配置。科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围绕本规划的总体要求,根据部门的工作实际与特点,提出各自的科技发展导向目标和任务,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为公共管理与服务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与保障。 3.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制度和体系,对规划指标的实现过度、途径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监测,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重点开展第三方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作出评价,为规划调整和制定新一轮规划提供依据。在监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科技进展和社会需求变化。对规划指标和任务部署进行及时、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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