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所(分局)、直属单位:
现将《2017年嘉善县小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嘉善县小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嘉善县委办公室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小城镇(美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善委办发〔2016〕97号)、《中共嘉善县委办公室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善委办发〔2017〕13号)和《嘉善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善镇治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及“平安嘉善”建设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餐饮业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小餐饮行业提档升级,引导小餐饮行业健康发展,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准提升、工作提质、服务提速、管理提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小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小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努力构建部门监管、经营者负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小餐饮管理工作格局。采取硬件投入与软件提升、教育疏导与整顿规范、集中整治与制度自律、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小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小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质量和提升治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原则,通过强化监管、集中整治、规范引导、长效管理,力争全县小餐饮达到“资质齐全、制度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整洁亮堂、安全保障”的标准,提高小餐饮业主自律意识,消除小餐饮行业脏、乱、差等老大难问题,杜绝无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小餐饮食品安全,全面提升全县餐饮行业整体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经营场所15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店(包括小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
(二)重点解决问题: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问题、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不规范、生熟食品混合存放、餐厨废弃物处置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四、整治标准
(一)信息公示上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投诉电话等上墙公示。
(二)人员管理有序。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戴手饰、不留长指甲及勤理发、勤洗手等),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进货索证查验。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从正规渠道购入,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次购货票据(或送货单)、相应证明材料,并向供货方索取加盖公章(或签字)经营资质材料,做到食品及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有台账记录。
(四)清洗消毒到位。配备与经营相符的清洗、消毒、保洁、冷藏设施。餐饮具严格做到清洗、消毒后供顾客使用,并做好日常消毒台账登记。
(五)加工操作规范。配备专用的冷藏冷冻设施,粘贴相应分类标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容器有明显区分标识,分开使用;配备相应荤菜、素菜、水产、餐具清洗水池,粘贴相应分类标识,分开使用。
(六)场所环境整洁。保持餐饮经营场所“四面”整洁,工用具摆放整齐,食品存放离墙垫高,排水沟、下水道通畅无异味,餐厨垃圾桶加盖,定期除虫灭害。餐厨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留存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回收方资质材料,并明确餐厨废弃物的去向和用途。
五、整治步骤
(一)摸底准备阶段(2017年3月)
各所(分局)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小餐饮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对辖区内小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小餐饮单位总数、持证情况、人员信息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摸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建立信息登记档案,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结合辖区小餐饮实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培训,为小餐饮集中整治奠定基础。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4-10月)
在全面摸底调查和宣传培训的基础上,确定挂牌整治和规范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采取划区包干、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小餐饮集中整治,全面提升小餐饮的软硬件设施,对证照齐全的小餐饮,要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来实现提升改造,推进C级跨向A、B级的行列。对无证小餐饮经指导整改后,能够积极整改提高经营条件并符合基本要求的,及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对于暂不符合条件但可整改的,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并组织复查,复查符合要求的准予经营;对于硬件基础条件难以达到要求以及存在一些限制发证原因的特殊业户,要求其另择合适场所或自行关停。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坚决取缔关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1-12月)
在小餐饮整治工作初步完成后,各所(分局)要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及时查漏补缺,同时认真总结小餐饮整治经验,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建立完善“政府牵头、属地监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网格巡查、杜绝苗头”的动态监管机制,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各科、所(分局)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确保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小餐饮整治工作要与全年餐饮监管工作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同步推进,共同提高。
(二)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各科、所(分局)要把小餐饮整规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筛选证照齐全、硬件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小餐饮单位开展示范创建,树立样板典型,形成区域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我县小餐饮行业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创新监管,长效治理。各科、所(分局)要依托“互联网+”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借助“食安嘉善”app、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平台等辅助日常监管,探索食品安全“双痕迹”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各所(分局)要依托当地政府,针对小餐饮治理面广量大问题多,加大政府支持提升改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责任网格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形成小餐饮问题的发现、规范、回查、惩治的可操作性流程,不断完善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所(分局)要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重要,加强小餐饮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经营户守法经营。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为小餐饮整治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所(分局)每月5日前上报小餐饮整治进度完成情况及名单,县局根据月度上报情况每季度对各所(分局)小餐饮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对未开展整治行动或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同时将把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所(分局)分别于6月20日、10月20日上报嘉善县小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情况表和工作小结。联系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科马云飞,电话:0573-841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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