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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柴少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06 10:35 浏览次数:

关于柴少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办)机关各科室、局(办)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嘉善县住建局(人防办)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善建委〔2016〕42号)精神,通过双向选择、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组织考察、廉情审核等程序,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柴少俊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办公室(信访投诉中心)主任、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城市建设档案馆)主任(馆长)(兼);

  唐丽春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办公室(信访投诉中心)副主任;

  蒋浩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办公室(信访投诉中心)副主任;

  陈森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组织人事科科长;

  王欢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罗玉兰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计划财务科科长;

  张志林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资产管理科科长;

  朱哲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法制监督科科长;

  贾峰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法制监督科副科长;

  梅蕾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行政许可科科长;

  许东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住房保障科科长;

  顾学伟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住房保障科副科长;

  苏超英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规划科科长、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兼);

  潘斌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测绘与地理信息科科长;

  梅俊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建设管理科科长;

  张华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人防管理科科长;

  俞建耀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指挥通信科科长;

  宋依暖同志任县住建局(人防办)指挥通信科副科长;

  董之光同志任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县住建局(人防办)行政许可科副科长(兼);

  单新华同志任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副主任(正股级);

  娄永红同志任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副主任;

  俞丽娜同志任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伟华同志任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斌同志任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庆国同志任县城市建设管理处主任;

  朱建平同志任县城市建设管理处副主任、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兼);

  左劲松同志任县城市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顾卫锋同志任县城市建设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春林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处主任、县房产交易所所长(兼)、局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高立江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处副主任;

  施培忠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处副主任;

  柯志华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费一鸣同志任县白蚁防治站副站长(主持全面工作)、县房地产管理处副主任(兼);

  朱慧同志任县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

  杨安仁同志任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副主任;

  李娟同志任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建斌同志任县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李旭东同志任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俞强同志任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唐国忠同志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县建筑安全监察站站长、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张华俊同志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县建筑安全监察站副站长;

  邰永军同志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主任;

  沈建华同志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全民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县城市建设发展公司经理(兼)、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主任(兼);

  李伟春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

  刘奇华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

  沈志勤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晓岚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城市建设档案馆)副主任(副馆长);

  李冬同志任县城市建设发展公司副经理;

  金志刚同志任县人民防空设施管理所所长;

  费敏超同志任县人民防空设施管理所副所长;

  林山峰同志任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股级);

  王华同志任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

  郁凯帆同志任县三维测绘与地理信息院副院长(主持全面工作);

  吴付花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副院长(主持全面工作)(试用期一年);

  姜春岚同志任县科正建设工程检测中心主任;

  顾丰英同志任县科正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副主任;

  朱韦娟同志任县科正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志康同志任正股级干部(挂职长三角嘉善科技商务服务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以上人员聘期为三年,期间遇“到限退职”年龄的,仍按原规定执行。本系统原任中层干部职务自行免去,不另发文。

   

   

  中共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 

   

   

   

   

   

   

   

   

   

   

   

   

                         

  抄送:市建委,市人防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人防办),郁伟华副县长。

嘉善县住建局(人防办)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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