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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县住建局(人防办)“局长代办员”、“首问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08 16:1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强化住建系统“三为三不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住建队伍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能力,切实做到服务延伸、重心下移,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推进提供更有力的支撑,打造勇立潮头的住建铁军,全力助推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嘉善”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县住建局(人防办)“局长代办员”、“首问人”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重大项目“局长代办员”机制

  (一)代办范围

  嘉善县域范围内、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县级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

  (二)代办原则

  1.自愿委托。凡在嘉善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投资者(项目单位)或所在镇(街道)可提出委托意愿,经协商后,帮助办理涉及住建(人防)系统相关审批事项;

  2.合法高效。在依法合规、不损害公共利益和投资者(项目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代办服务;

  3.全程服务。承接代办项目后,明确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和1名局中层负责人作为该项目的“局长代办员”,全程对代办的事项在委托的范围内提供全程服务;

  4.无偿代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投资者交纳的费用外,代办项目的服务一律实行免费;

  (三)代办内容:

  1.指导投资者(项目单位)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按项目实际情况,协助编排项目审批建设进度计划;

  2.协助投资者(项目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指导填写各类表单,并按投资项目报批流程,将申报材料递交住建(人防、防雷)审批服务窗口办理;

  3.对项目审批及建设过程进行跟踪,及时掌握代办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审批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

  二、建立“首问人”制度

  (一)实行干部挂职。抽调9名局(办)重要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全县6镇3街道开展挂职锻炼和驻镇服务,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对接工作,协助各镇(街道)开展工作,挂职时间暂定1年。

  (二)明确“首问人”职责。明确镇(街道)挂职人员为“首问人”,凡涉及住建(人防)系统的问题、投诉、工作等,需全程主动联系、询问、协调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提交局分管领导或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不属于住建(人防)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做好解释沟通。

  (三)强化考核评优

   “首问人”制度的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考评。镇(街道)挂职人员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未有效落实“首问人”制度或执行不力的,将采取约谈、通告批评等形式进行督促。

   

  附件:1.首批 “局长代办员”及代办重大项目名单

        2.县住建局(人防办)“首问人”名单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徐鸣阳县长,朱学军常务副县长,郁伟华副县长。

嘉善县住建局(人防办)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