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制定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教育局 县编委办 县财政局 县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内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6〕10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确定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浙教人〔2016〕155号)部署要求,现就推进我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现教师队伍县域内统管统用、合理配置,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落实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出发点,着力解决制约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教师队伍正常流动机制。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 从整体上谋划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统筹安排实施内容,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稳妥推进,确保改革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动态管理,定期评估 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实际需求、效果分析和社会反映,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 三、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含浙江电大嘉善学院、泗洲中学)在编教职工。 四、主要内容 (一)健全教师编制管理 1.科学核定编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探索更加科学的编制管理办法,建立教师编制县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县编委办会同县教育局根据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办学规模核定全县教师编制总数。核定后,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每两年作适当调整。 2.统筹使用编制。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对编制进行统筹安排,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从紧地核定各校编制,并根据生源变化、教师结构和教育教学任务增减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微调。编制分配情况报县编委办备案。 3.实施“退补平衡”。县编委办会同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退补平衡”,确保全县学校配足配齐专任教师。 (二)完善岗位管理办法 1.核定岗位总量。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根据全县教师编制总量和目前教育系统实际岗位聘任情况,分学段核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职级、等级总量。 2.统筹岗位管理。县教育局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教师编制数及各校实际将岗位职级、等级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并根据教师岗位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同时从核定的全县总岗位数中预留相应比例,用于对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实行集中调控、管理和使用,优先满足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 (三)创新教师管理模式 1.科学设置岗位。学校成立聘用工作组织,结合各校实际制定相应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在分配的岗位指标内将各岗位细化设置到学校各年级、学科和科室,明确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经校内公示,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2.开展岗位竞聘。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本着适岗、协商、调剂的原则,开展岗位的竞聘。聘用本校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总岗位数的98%,同时不得低于总岗位数的90%。对于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新入职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人员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原则上原聘用学校续聘。按照三年一轮、每年微调的聘用管理办法,学校与各类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调整教辅岗位聘任。学校教辅岗位原则上须专职化配备。从事教辅工作为主的教师不得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岗位等级只能确定为该岗位等级的起点级。 (四)健全评价激励机制 1.健全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由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各校要结合实际细化评价标准,制定健全具体考评实施办法。 2.完善绩效考核。健全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倡导“优绩优酬”,逐步提高优秀教师待遇,建立学校不同岗位(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适当拉开和体现学校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重点向教学一线倾斜。 3.探索退出机制。对通过竞聘未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的人员,当年度起在原聘用学校待岗使用,享受待岗待遇。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不服从调整或虽同意调整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4.深化交流机制。深化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机制,切实 与“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措施,引导优秀教师在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鼓励教师在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教育共同体内流动。城区学校教师竞聘到农村学校,工作表现突出的,在下一轮竞聘中其报名岗位相关学校应优先考虑。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由县教育局牵头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加强推进过程的督查与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保障教师权益。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培训会等途径,切实形成推进改革工作的共识。要注重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取得的成果及时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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