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善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所(分局)、直属单位: 现将《嘉善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善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餐饮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围绕“放心餐饮在嘉善”工作目标,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嘉善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为载体,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为遵循,坚持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大力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制度落实;创新监管手段,实施智慧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强化社会共治,借助多方力量,推动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推动餐饮行业更好更快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餐饮消费更安全、更满意、更放心。 二、工作目标 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诚信体系基本建成,餐饮服务质量整体提升;餐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突出隐患得到有效消除,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餐饮服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有效完善,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促进全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上一个大的台阶。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巩固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三年成果,深化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计划。开展全县校园“放心学校食堂”创建,强化创建指导,提升学校食堂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水平,推动全县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成率100%,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100%,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证率100%,量化分级等级AB级以上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饮食食品安全知晓率达90%以上,着力打造“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顺畅、风险可控、综合治理”的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二)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程。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基层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卫计部门“三位一体”工作新机制。运用“互联网+”搭建健康检查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统一健康检查管理流程、统一健康合格证明格式,实现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执法终端、食品日常监管平台的有效对接。依法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长效机制。 (三)实施小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原则,督促小餐饮业加强自律管理,要加大硬件改造投入,要加强对原料质量的控制,要加强加工制作过程卫生条件的控制,所有的餐饮具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也要符合卫生规范,保证餐饮服务质量安全。通过强化监管、集中整治、规范引导、长效管理,提高小餐饮业主自律意识,消除小餐饮行业脏、乱、差等老大难问题,杜绝无证经营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小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全县小餐饮达到“资质齐全、制度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整洁亮堂、安全保障”的标准,全面提升小餐饮业整体水平。 (四)实施餐饮食品安全痕迹化工程。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餐饮单位加强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规范餐饮具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保证餐饮质量安全。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明晰监管履职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在日常监管、量化管理、执法办案、保障监管等过程中实施痕迹化监管,做到每个环节有记录、每项工作有痕迹,实现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监管行为有迹可查、监管责任有据可寻的“三有”目的,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降到最低,把监管人员的监管履职风险降到最低。 (五)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创新量化分级的方式方法,实施评级、升级、降级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全县持证餐饮服务单位(不含新办证3个月以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工作实现全覆盖,确保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其中,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馆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结果信息公示,加大对量化分级宣传力度,实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着力引导餐饮消费者关注量化等级评定,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促使餐饮服务提供者重视量化等级、自觉自律提升量化等级,促进理性消费。 (六)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依托“互联网+”实施智慧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食安嘉善”APP移动监管执法终端功能,深化“平台”和移动终端数据共享运用,实现许可证和健康证到期预警提醒、日常检查信息、农村集体聚餐指导、无证无照及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的实时上报、信息汇总、查询等功能。建立健全“平台”和手机终端使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干部、镇(街道)食安办干部、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推广使用“食安嘉善”APP移动监管执法终端,协管员通过移动终端上报日常巡查发现的餐饮业无证及隐患信息,市场监管干部对协管员上报的问题信息及时处置,实现信息实时传递、工作实时对接、快速处置到位,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七)实施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通过宣传指导、政策补助、示范引领等手段,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深化“阳光厨房”提质、扩面、增效工作,继续在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以及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等业态推行“阳光厨房”建设,“阳光厨房”建设覆盖率达80%,其中学校食堂要实现“阳光厨房”全覆盖。小型餐饮单位要鼓励和推进透明隔断等公众可监督的现场加工场所等,让从业人员的加工操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中,真正让老百姓“食之放心”。 (八)实施农村家宴中心规范提升工程。继续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工作,全县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申报备案率要达到98%以上,备案指导率要达到100%。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奖励和厨师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对农村聚餐监管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农村厨师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力度,确保建立档案率、持证上岗率达100%。在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5家农村家宴中心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农村家宴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延续农村家宴中心建设财政扶持政策,按照设施布局高标准、食品安全高要求、管理服务高水平的要求,指导农村家宴中心开展新一轮标准化建设。对已建设运行的农村家宴中心,探索实施星级农村家宴中心评定工作,推动农村家宴中心提档升级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放心指数。 (九)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能力提升工程。在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以及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等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确保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培训率达100%。加强对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和考核,注重食品安全基本法律法规和技能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考试不合格者,责令餐饮服务单位组织人员重新培训或更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动态管理,督促食品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定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自管自控,并按要求记录痕迹化管理的台账资料,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促使其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引领作用,加强对餐饮单位内部员工的培训教育。 (十)实施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深化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作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设计创建活动载体,明确具体创建目标任务,切实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助推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启动“放心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创建,开展放心餐饮店(含农村放心餐饮店)、放心学校食堂(含等级幼儿园)、放心旅游景区餐饮店、放心早餐店创建。“放心餐饮店”要达到“食材安全可溯、操作加工可视、风险隐患可控、公示信息可查、群众感受可评”的“五可”目标,通过示范创建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社会共治,以点带面,推动餐饮业整体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各科、所(分局)要把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任务,按照国务院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引导社会各方加大对餐饮业的投入,支持餐饮业改造升级,提高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餐饮业的健康发展。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要完善多元共治措施,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合心力与有效性。在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中,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保持足够的强度和频度强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中的典型经验,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情况,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同时有针对性地曝光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 | | |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县府办,县食安办,各镇(街道)。 | | |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印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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