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临政〔2018〕27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调整报告(报批稿)》提出的规划设计水平年、规划人口增长率、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及相关专业项目处理方案等调整内容。 二、你市要对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作相应调整,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核审批。 三、你市要进一步增强执行移民安置相关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自觉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做好规划大纲调整前后移民安置工作的有效衔接,深入做好移民思想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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